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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事件_殺狗女蘇XX

只有一句話形容!

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江小紋 wrote:
怎麼會有飼主這麼不負...(恕刪)

會開記者會說我有躁鬱症....
給你機會?
那誰來給小狗的生命機會??
什麼東西啊
跪著爬到小狗的墓跟牠道歉之後大家再來考慮要不要給你這種人機會!

kenjilee wrote:
樓主想要怎麼樣的交代呢?
叫那女的自殺給你看好不好?...(恕刪)


這樣不好吧~太殘忍了~生命誠可貴!!

比照小柴,從4月24餓到6月12號,我願意出一條跟小柴一樣的狗鍊

這跟本是惡意遺棄,非常故意之行為
除非那個拉機可以拿出阿茲海默症的診斷證明,我反過來幫妳講話。
喵的,這個報應會很快來的
你會被現在的炮友拋棄,以後結婚也會被劈腿拋棄,老了被子女丟棄,漂亮
馬丁爹 wrote:
我覺得最令人心酸的是那小柴到死前都還相信主人會回來,因為照理說那狗能自行咬斷牽繩才是,但他選擇乖乖等,不頑皮搗蛋,沒想到...(恕刪)

死去的小狗或許以為
牠的溫順聽話,
會讓主人回心轉意,
回來帶他走,

但等到最後,
連想去咬斷繩索的力量
也沒了..


如果能重來一次,
還能這麼 "相信人類" 嗎?

全民警察時代?
應該是「全民法官」時代吧?

因為可愛的網友除了偵查權外
還有審判權及懲戒權
喔~
這些權利還不受法律限制
警察檢察官法官也比不上
或許全民法官也不足以形容可愛的網友
對了!
他們是神?
正義之神?

警察檢察法官三位一體
真神!

江小紋 wrote:
怎麼會有飼主這麼不負...(恕刪)


我哭了...

基本上,她的人生算是毀了.....
應該沒有多少人能接受女朋友就這樣放著一隻小狗活活餓死,連找個新飼主都無心
(這能延伸到對待其他生命的態度,所以我相信冷血至此,對自己的孩子和家人應該也好不到哪去- -)
名字被報出來以後,她已經毀了一半,剩下的看她男友會不會剛好眼睛瞎掉,覺得這樣也可以包容

不過,反正她也親自害死了一條狗,不管是因此失業還是失戀,都活該
某貓的生命三元素:書、咖啡、碳水化合物。
光有外表有啥屁用~ 看她根本就是故意的 王X蛋
這表示蘇X欣"家教"也有問題~~
我家除了十幾前年第一隻狗狗是買的之外~~
現在養的都是流浪犬~~
已經兩隻自然老死~~到現在還是很難過~~
不過現在養的兩隻依然是流浪犬~~他們是我的寶貝!

那隻小白好可愛~~可惡的狗主~~

狗狗阿~~祢若有冤屈就去找你主人

是她啥都記得帶 就是忘記帶你走

Life's simple you make choices and you don't look 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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