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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狗兒置留車內致死,應比照過失致死罪起訴!! @@


wtkao wrote:
這種飼主沒資格養寵物...(恕刪)
太草莓了,缺磨練....

請問在路上狗衝出來狂吠可告"牠"恐嚇嗎??
搞不懂為什麼出去聚餐還要把狗帶出門,讓狗在家不就好了嗎
難道隻前出門,都是把狗放在車上折磨嗎,只是這次才發生意外
現在後悔也來不及了

wtkao wrote:
這種飼主沒資格養寵物,
政府應該嚴懲這種粗心的飼主!!
比照嬰兒置留車內導致熱衰竭死亡,移送法辦!!...(恕刪)

請宣判我死刑
我昨天殺了二隻蒼蠅,是預謀的,因為橡皮筋早就準備好了
再判我無期
因為我明明上班時間很長還養魚,最近溫度太高死了幾隻
追加我拘役吧
我前幾天看到三顆鳥蛋沒親鳥造料卻沒有帶他回家(最近有發文照片為證)
還要罰金若干
剛剛看到水果盤上螞蟻,我給他放水流了
我最怕勞動服務了,有一隻狗咬我,我沒告他傷害
但我過一陣子拿棒子打到他到現在還在怕我
每次過那巷口那隻狗看到我就閃遠遠的
我相信他的心理一定有陰影

在追加我終生不能開車,每次傍晚開車都會過失撞死幾百隻蚊子
犯了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罪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同文發送私訊給樓主了...
我也覺得能養四隻狗的人...應該都是很有愛心及耐心的愛護動物人士,
出門前會想帶著這4條狗上車應該是本有計畫性的去狗狗可以去的地方~
應該是這中間有朋友突然的臨時邀約的~才會導致異想天開的把狗狗留在車內以為車窗沒關閉會沒事~
結果卻齉成這樣的結果我想飼主應該也是很後悔的~不過發生這樣的事情真的是千不該萬不該!
真的是太粗心大意了~
沒辦法去赴約就別勉強~結果搞到這樣的地步......
不過百貨公司沒有像量販店一樣服務台可以寄放狗狗嗎!!!
我覺得要解決這樣的問題會來的比較實際一點吧~
我前天在我家共發起兩次的大屠殺

數以百計的螞蟻被我毫不留情的屠宰

短短數秒間 螞蟻們各個支離破碎慘不忍睹

想告我嗎?



上個月底,一隻德國蟑螂(視覺判斷應該已成年)在廚房逛大街

被眼尖的我盯上,沒幾秒的時間就被我以雷霆之勢拍成碎汁

而且我還將殘破的屍身丟進馬桶毀屍滅跡!

想告我嗎?
那養狗的人都先判個妨礙自由,強制罪

wtkao wrote:
這種飼主沒資格養寵物...(恕刪)


這種飼主以現有動保法就可以罰他.
但我看頂多是罰款了事.因為他有開車窗.
可以解釋成不小心,本身無犯意
(這句話真好用,當年有個人用過).

但上次那個19歲女孩把柴犬棄養在租屋處,挨餓致死的,
就沒那麼好康.應該會被關.(因為是故意)

話說回來,今天會造成這事件,
不就是一些愛狗成癡的人造成的,

愛狗成癡的人,會把貓狗放桌上,
愛狗成癡的人,把貓狗放椅子上,
愛狗成癡的人,還會跟狗親嘴,
親完嘴搞不好還喝咖啡.
愛狗成癡的人,上理髮廳拿人刷的梳子,
梳狗毛,害後面燙頭髮的染長狗虱.

有了這些愛狗人士的幫倒忙,
很多地方禁止寵物進入(不含導盲犬).
真是禁的好.

這次發生這事件,那地方也應該是禁止寵物進入.

TYPE-RR wrote:
請問在路上狗衝出來狂吠可告"牠"恐嚇嗎??...(恕刪)


我家附近有條狗會衝出來狂吠,過不久就被人判"死刑" ...
動保法已經過了頭
尊重生命是好事
但罰則是否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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