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另類國際宣傳阿!!
丟臉丟死了這種判法

bossanovajoe wrote:
台灣大學博士班休學生李念龍,被控民國97年連續虐待3隻貓致死。台灣高等法院認定李念龍僅涉及1件虐貓行為,今天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判決確定。
全案在北院審理時,法官追加認定李念龍虐殺另 1隻貓「妹妹」,認為他凌虐動物引以為樂,始終否認犯罪、毫無悔意,將他殘害3隻貓的行為各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1年6月。
判死刑才對
判死刑才對
判死刑才對
判死刑才對
一命抵三命 丟光 台灣大學博士班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