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ne0317 wrote:死了不意外不會活很久的物種應該說 本來就該死的屏科設備絕對比那蛇王家的好...(恕刪) 我也認同......死了不意外.....但...我想補充一點....設備好.....及專家......不見的有實務上的經驗....
Numlock1 wrote:法令上早就明文盡止繁養殖,相關單位為什麼不能強制拿走並送往專業單位飼養?難道闖紅燈被抓到,還要反問警察說:『憑什麼叫我拿行照駕照出來?』...(恕刪) 這個例子....舉的還蠻失敗的......
icom28000 wrote:我也認同......死了不意外.....但...我想補充一點....設備好.....及專家......不見的有實務上的經驗.............(恕刪) 難道土法煉鋼的蛇王就有實務上的經驗??這物種全世界沒幾隻誰又有所謂"經驗"?閣下嗎?
你知道他體型會無限制的一直長大到自己都無法負荷嗎?大自然中老虎會和獅子處在一起嗎?硬是把老虎和獅子關在一起的蛇王其居心又為何?這種半人造的產物要談物競天擇?上帝啊你情何以堪啊~~回到你說的法令,政府依法行事,沒有任何問題可言,若是法律有問題,應該做的是修法!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被老虎咬到了,就怪老虎怎麼要咬我,不去拂虎鬚怎麼會被咬= =+
阿密陀佛,異種繁殖本來就是有基因上的問題, 或許它的本來就不該出生在這世上.希望剩下的那一隻 好好加油!志雄911 wrote:先撇開法規把人家兒子搶走然後養到死掉不用負任何責任嗎!!! 對手犯規在先, 才會引起後續的問題, 所以 不用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