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360 wrote:它說的沒錯阿人跟畜牲的確是屬於同一類 我認同就學術上來說,人跟"動物"的確是屬於同一類。但動物學上來說,並沒有"畜牲"這個名詞吧? 而且就一般人的認知,"畜牲"應該有負面的意思吧?
小綠媽 wrote:樓主~很抱歉給你帶來...(恕刪) 別這樣說。您的善心是很令人敬佩的。至於後續的一些狀況,說實在的,並不是您引起的啦。網路上的言語,有些莫名其妙的當然可以一笑置之,當然也可以很正式的來處理囉。希望小貓現在過的好就好了。
小板MT wrote:既然訊息都已經存檔就...(恕刪) 既然這麼簡單就可以處理,那我也贊成版主報警處理!網路上的小白何其多,給他一些教訓吧!讓他知道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PS.若真的報警成功,後續請給我們知道一下,也好讓大家知道以後遇到這樣的事該怎麼處理!
run67686970 wrote:既然這麼簡單就可以處...(恕刪) 後續大至上是警局會通知被告到案說明~做做筆錄不過這部份並沒有強制性所以被告可以請假不到之後警局會在送文到地檢所由檢察官公文傳喚這部份就有強制性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