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yingcool wrote:開板提到的四點都是"養狗(或寵物)時"所需要承擔的責任哪裡有提到狗(或寵物)走失要罰款!?.(恕刪) 第三條:在露天的公共場所,狗主人必須用不長於兩米的繩子牽著狗;在室內的公共場所,牽狗繩不能長於1米。嚴禁狗進入兒童遊戲場、休閒草坪、游泳池等一切標明「狗不得入內」的場所。在公共場所對狗看管不力的,要被罰款1萬歐元。狗會走失,講白了就是飼主看管不力,也是因為臺灣沒規定要用繩子牽著狗,美國遛狗,只有到專門的“遛狗園地”才會解開鏈子。連遛狗都會溜到狗不見,這種人有能力管理好自家的狗,在公共場所不去傷害別人、破壞東西嗎?明顯就是飼主看管不力。
adoo wrote:減少流浪動物的唯一辦法是滅絕人類人類真是自私到極點的病毒...(恕刪) 這個提議很好,問題是,從誰開始執行?不要從我,因為我是自私的人類換個角度想,假如人類不是現在的人類,貓、狗不是現在的貓狗,兩者角色互換你覺得貓狗對人類會比較仁慈?光看街上的流浪貓狗搶地盤的方式,我不覺得你家的貓狗會好好"養"你
adoo wrote:地球不是人類所獨有的人類憑什麼獨佔這星球的資源天底下哪有什麼流浪狗流浪貓流浪動物是人類霸占牠們的家減少流浪動物的唯一辦法是滅絕人類人類真是自私到極點的病毒 沒錯!地球不是人類所獨有的!人類也沒有權力獨佔這星球的資源!但不知閣下是否願意帶頭先自我毀滅?
A RICHGUY wrote:第三條:在露天的公共場所,狗主人必須用不長於兩米的繩子牽著狗;在室內的公共場所,牽狗繩不能長於1米。嚴禁狗進入兒童遊戲場、休閒草坪、游泳池等一切標明「狗不得入內」的場所。在公共場所對狗看管不力的,要被罰款1萬歐元。狗會走失,講白了就是飼主看管不力,也是因為臺灣沒規定要用繩子牽著狗,美國遛狗,只有到專門的「遛狗園地」才會解開鏈子。連遛狗都會溜到狗不見,這種人有能力管理好自家的狗,在公共場所不去傷害別人、破壞東西嗎?明顯就是飼主看管不力。 有相關寵物遺失用第三條罰款的案例嗎!?還是只是板大自己擴大解釋!?
adoo wrote:地球不是人類所獨有的人類憑什麼獨佔這星球的資源天底下哪有什麼流浪狗流浪貓流浪動物是人類霸占牠們的家減少流浪動物的唯一辦法是滅絕人類人類真是自私到極點的病毒 嘴唸經,手摸奶別忘了PO自我毀滅的時間地點記者會很有興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