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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狗事件之連署抗議-<再更新>4/28時間活動內容,詳情洽(07)3222552


whiter wrote:


小強是害蟲吧.....(恕刪)


這篇文章就和之前有篇文章抗意韓國人吃狗的立意差不了太多。
有人覺得狗可愛,拿來做寵物。韓國有人覺得他好吃。
小強害蟲,難道豬和牛活該給你吃嗎?

或許台灣的動物保護法是個笑話,
不過活在台灣這塊土地,
就是遵守這個法律,
你覺得他不夠成熟,請花多的時間請立法諸公花點心思在這個上面。
不然說難聽一點,也只是召集了一大群人來想辦法讓少數人低頭。
來符合大多數人的期望。
不要每次類似的事發生,就看到一群人叫一叫。
最後就不了了之。
說明會應該推舉幾個人進去就好

會後再由這些人向大家報告情況

建議版主會後帶大家去市府跟各立法委員的辦事處"座座"

要求對制度面上做出改變
有人把整理包寄給準總統馬先生嗎@@?
希望520之後
能夠有相關條列能夠制止虐殺動物的事情再度發生

harleyking wrote:
http://www...(恕刪)


看到 harleyking,就真得覺得教育失敗。
今天這個社會發生許多事的原因,
就是抱著這種想法。
為了自己爽,什麼事都可以做。
今天這個小朋友做這件事,不也是抱著一樣的態度嗎?

此外,有人說小白都死了,道歉有什麼用。
難道你叫他們一起去死嗎。
當然有人會說,那最好。
這種才真的是打嘴炮吧!

更多人說要把他弄大,不然新聞一下就淡掉了。
說坦白一點,這個新聞根本就不該在新聞上一直播。
只是像之前人講的,很多愛狗人士把貓狗神化,
什麼都可以無限上綱。

如果今天是隻迷你豬呢?
迷你豬也是寵物也。
不過新聞報出來,說不定還有人覺得烤起來可能很好吃吧。

所以花多點心力在治本上面,
不要再花這麼多時間在單一事件上了。
johnjohn0616 wrote:
你是要針對該學生.....(恕刪)


抱歉
我覺得 就是要針對該學生
千夫所指
讓他們付出代價
也可以起警惕作用
台灣的生命教育真的出了很大的問題,或許應該說是從來沒有人會教這種東西!!
我想很多人溜狗時,遇到路上有家長帶小孩時,一定有的家長會說狗狗很兇,很髒...之類的話,
讓孩子打從心底對狗有反感!或是有小孩經過狗身邊時,都會叫啊,或是露出覺得反感噁心的表情,
可是我家的狗還是會對他們開心的搖尾巴..唉....
心裡真不是滋味
教育真的要從小做起,學校,老師和家長都應該好好學學"生命教育"這門課,
否則,小白....等虐狗虐貓事件,是不會停止的!!
政府也別在東吵西吵,爭來爭去了,該做點有意義的事了!!唉....
為了人民也為了在台灣的"生命"
回Philip3534
你也知道
最後會不了了之 所以這次不能再讓他不了了之
不過這次不是單一事件
是連續好幾次事件的累積
事一開始犯錯學生 家長跟學校的態度
家長校方 一昧的想要敷衍 想要等風聲過 想息事寧人
學生的態度 燒了狗 到處炫耀 在留言版回信嗆聲 說謊沒說出事情的真相
才會爆發的....

我們沒有要針對這單一事件
我們明明就有提到
重點是要讓政府機關 還有所有的人正視這件問題
集會遊行 相信協會是有申請的
本來就有發聲的權力
何來違法

你也提到 每次都不了了之...
的確
因為與論壓力沒了
行政機關才懶的鳥你勒...
所以我們走上街頭
才不會又犯了 您剛剛指教的 最後又不了了之...

嗯.....犯錯的是那兩個學生吧.....為何要連累周遭的人......

如果你是那學校的老師.....你做何感想...........我倒覺得他們(指那些學校的人)很無辜....

如果這要老師來公開道歉....那那些未成年犯罪(殺人搶劫)的少年....他們的老師不就要切腹了......

壞蛋犯了法自然有法律制裁....但何必搞得像批鬥大會一樣呢...........

乾脆拉他們去遊街好了.....這是法治的時代了......有熱誠絕對是好的....但要做對的方向....


愛狗愛貓與尊重生命二者之間是不一樣
以層次來看尊重生命是比較上位 可以討論的話題也很廣泛

虐狗一事 引起二者之相交集卻也相衝突的價值衝擊
用火燒狗很殘忍 我同意
以下的呢?
為了讓公狗個性溫和而去勢很殘忍
為了人類自己的喜歡而讓狗的身形以人工的方式加以變化 如八戈 臘腸我也覺得殘忍
吃涮涮鍋為了新鮮,點活跳蝦,讓蝦子活活被熱水燙死很殘忍
買魚為了新鮮,不買已死的魚,而是讓魚攤在桌上慢慢缺氧而死也很殘忍


對了 P大
剛剛忘了附上
學生在犯錯之後 所謂的道歉文
也許你會比較了解 鄉民在惱怒什麼

這事犯錯學生在留言板上所留的言

對不起,我們活到十五歲了,還是不知道被火燒會痛會死
雖然全世界一天有十幾起的火災,我們還是不明瞭火會燒死人

對不起,當初我們不知道嚴重性
不過現在你們罵我們,我們會好好的把這場戲做好
一定會在螢幕後面邊笑邊吃波卡的打字跟你們道歉的
不過目擊證人根本就是同夥的,請大家要他們跟我們一起演
不然這口氣,我吞不下去 」


這真的事 之前聲稱已經得到的"應得的處罰"的學生還會說出的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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