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礙於法令,不能破窗救一隻狗.....就一隻狗.....因為他是狗

jaco6306 wrote:
如果過幾天有人去你家, 說這兩隻狗是他的, 要告你偷竊.
且人贓並獲, 不知道你會有什麼想法.

救一條狗是很偉大, 但如果事前知道會違法, 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那麼我請他來,
這樣那二隻有皮膚病的流浪狗, 就有人接手了....
有人要來嗎?

請他來告我偷竊他的狗!!

救他們沒有什麼好偉大的, 有更多更多的人在努力!!

當然大家都不希望違法, 但在法律之下還是可以有不同的應變方法!!
難道沒有嗎?
很多人都有提出不同的做法!!
die666a wrote:
整件事情很多人都指向「明明就做得到,為什麼自己不動手,而指望著警察能做什麼。」 我的想法是正因為太多人認為狗不等於人,想破窗救狗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紛爭更必須請警察到場,好比我看見隔壁打小孩打得很兇,最快的方式可能是自己去敲門阻止可能發生的虐童案,可是相對的我也必須維護自身安全,所以還是要報警處理,至少公權力介入有理才說得清,豈料警察來了卻態度消極,這才是整件事最令人氣餒之處.


又一段話就想證明警察是萬能似的,看來您沒有把幾位發文者的內容看過
請先搞清楚當初幫忙處理的員警的行為跟做法並沒有錯
於情於理於法都是ok的,何來的態度消極??
態度消極他有必要過去幫忙處理??
態度消極他有必要去調查車籍資料??
態度消極他有必要與車主屏東家聯絡??

請先搞清楚員警的處理方法之後再來回覆吧!!

我的想法是正因為太多人認為狗不等於人,想破窗救狗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紛爭更必須請警察到場

這句話簡單來講,是說自已不敢擔的屎要推給警察擔??會不會太誇張啊
今天會攻打樓主以及莫尼卡的人,我相信每個人都尊重生命,而不是在強調狗不能等人
是另位兩位一直拿人來跟狗狗比較的,懂嗎??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所以我可以是天使,但也可以是魔鬼!!
Monica220 wrote:
那麼我請他來, 這樣...(恕刪)



場面話說得一級棒, 佩服佩服!

ryan4825 wrote:
gamedf wro...(恕刪)


本來就是該行善要有能力範圍,
拿行善之名來沽名釣譽就太超過了。

但「加諸到社會上」這點我就不太認同。
就我的了解,不當的棄養,過多的繁殖,
可魯跟哈士奇因為流行爆增這些都是事實。

總不能說這是愛狗人士自己養出來的吧?
那我想,站在這樣的利基點呼籲還算是合理範圍。
我想也沒有到指責的地步,說用手指人這種程度,
我覺得已經算是過度的修辭了。
(如果有這樣的案例新聞,請提供給我。謝謝!)

這世界有瘋狂的人很多沒錯,
但不能拿一兩個事件就去囊括世界。




jaco6306 wrote:
如果過幾天有人去你家...(恕刪)


現在已經實施寵物晶片管理,晶片會說明該所有人是誰。
目前規定只要是飼主都必須去接種並登記所有人,
以便日後遺失尋回之用。
除非是在這前提下強制納為己有,否則法律上是不構成偷竊行為。

目前狗還是算財產類,
財產一定遺失且未報案的狀況下,
一段時間之後就變成所有人所有。(跟走失物的道理一樣)

如果這樣判定就叫偷竊,
我從你皮夾中鈔票驗出我的指紋,我也說那是我的。
我昨天掉的,那是你偷來的,不知道你作何感想...
飛翔中 wrote:
又一段話就想證明警察...(恕刪)


請問飛翔中先生:

不請警察到場,私自打破車窗帶走狗,然後被車主控告偷狗時該如何辯解?

樓主的發言或許有不妥之處,然後一群網友追著他狂批,要他公佈個人資料,說他沒膽自己救,愛拖警察下水.


不請警察到場,私自打破車窗帶走狗,然後被車主控告偷狗時該如何辯解?

同樣的問題也問其它取笑謾罵樓主的網友,你們會以支持警察的態度批評樓主,想必對這個問題肯定有精闢合理的回答吧!
die666a wrote:
請問飛翔中先生:不請...(恕刪)


樓主跟部分愛狗人士認為警方在處理這件事情有瑕疵, 必須對這件事負責,

並且認為當前的制度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大部分的網友認為警察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合乎程序, 無須苛責,

那你要表達的是什麼?只有你能站在整件事之外來下定論,

你是聖人, 凌駕於所有人和愛狗人士之上,

好啦,給你拍拍手, 高興了嗎
die666a wrote:
請問飛翔中先生:
不請警察到場,私自打破車窗帶走狗,然後被車主控告偷狗時該如何辯解?
樓主的發言或許有不妥之處,然後一群網友追著他狂批,要他公佈個人資料,說他沒膽自己救,愛拖警察下水.
不請警察到場,私自打破車窗帶走狗,然後被車主控告偷狗時該如何辯解?
同樣的問題也問其它取笑謾罵樓主的網友,你們會以支持警察的態度批評樓主,想必對這個問題肯定有精闢合理的回答吧!


請您先搞清楚,我沒有說請警察到場是錯的....請別只看頭就回我尾
車子今天已經是吊銷車牌的車子,車主出現告我偷狗不是正好??
那不代表車主完全知道他車子裡面有這隻狗的存在,所以是虐狗...
我是以我來講啦,今天能換取到那隻雪納瑞的安全及狗主人的行為罰則
小弟甘願受罰...聰明的您會是選擇什麼??
而且今天狗狗已經是發現到過世已經好幾個小時過去了,車主要出現早就出現
何必從早到晚,甚至附近店家都在幫忙還不出現...

另外我只針對您說警察處理態度消極,您怎麼不回答我??
另外樓主會被攻擊的主要原因,是他把狗狗會死的錯推給不破窗開車救狗的警察
不是攻擊樓主愛拖警察下水,這有那麼難懂嗎??為什麼都要斷章取義??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所以我可以是天使,但也可以是魔鬼!!
A.........問一下喔

現在愛狗人士跟警察都有錯

那................................車主呢??

好像沒人指責車主咧..........

問題都停留在警察、愛狗人士身上,反觀的......卻忘了車主的錯
ray36213621 wrote:
A............(恕刪)


車主早就有共識被定罪了吧,
應該沒什麼好替他辯護的。

留給他版面為他打字應該不太值得吧。
還是有人覺得車主的行為很歡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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