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愛台灣^^ wrote:
剛剛在閒聊區跟今天新...(恕刪)

),但比起蓋更多的收容所去照顧領
mackey1986 wrote:
我非常的喜歡狗,養過法國鬥牛,近期考慮要飼養洛威拿
我小時候也是那種會餵食流浪貓狗的人,一直到長大接觸到德國培養rottweiler的一些繁殖觀念
我才理解任意餵食流浪貓犬事實上並不是愛心行為的表現,反而製造更多社會成本
德國在早年也是歷經大撲殺和嚴格的品種繁殖規定,才造就現在成熟的豢養體制。
台灣流浪狗很多是個事實,我認為現行大量撲殺有他的必要性 (雖然殘忍),但比起蓋更多的收容所去照顧領
養應該更好。總之德國在寵物領/飼養機制面真的建立的健全,值得台灣參考
p.s.其實每年台灣從德國引進的種公/母也都部再少數,且開價都高得嚇死人
姑且不論陳菊提出這個政見是不是要騙選票,先開出這一槍就已經值得令人讚賞了!畢竟長久以來這一直是個很
有爭議性的提案。若施行的好民眾肯定會持續力挺


Mechaome01 wrote:
關於第一段,我家最高...(恕刪)

ghip1011 wrote:
我只想說,倒底還要死幾個人,動保才肯放手讓政府整治流浪動物

ghip1011 wrote:
所以要放任流浪動物在街上流竄等動保或是其他人慢慢處理,
然後造成製造髒亂,造成人員傷亡才是對的?...(恕刪)
Mechaome01 wrote:
你還是用你預設立場替別人戴帽子。前面就提過很多次,大多數動保團體並沒有完全反對人道安樂死,反對的是把一群狗關在收容所籠子裡,環境惡劣又沒給食水,讓狗活活餓死、甚至狗吃狗的屍體...等這些狀況。當初郭台銘本想和政府商議停止人道安樂,也是在和動保團體商量後,才了解人道安樂的必要性。
還有,動保團體希望政府能整治流浪動物問題都來不及了,怎麼會阻止政府處理問題?只是,處理問題的手段為何?根源不加強處理,卻針對餵食動物的行為下手,這才容易引人非議。若街上有一堆飆車族時,警察卻把重點擺在騎機車紅燈右轉的阿公。沒錯,這些事情都該處理,但也請搞清楚輕重緩急,不然難免讓人覺得柿子挑軟的吃,唬弄只看表面的人民...
至於,「幹麼不帶回家養」現在變成「有本事多養幾隻」...說實在,冷嘲熱諷的批評者,和不斷為台灣流浪動物實質付出勞力心力物力的團體和人們,前者甚至還覺得後者都只是出張嘴....台灣社會還真是挺扭曲的。還有,你文章最大問題在於,你直接把流浪動物和動保團體劃上等號,卻完全忽略製造流浪動物的根源,這也是很多人的盲點。元兇,沒人在意,把產生的問題,統統推給動保團體,最後連全台灣狗傷人事件都是動保害的...
ghip1011 wrote:
那麼我可以這樣說嗎?
你也是用預設的立場來看待與你不同意見的人
我只是說說實際奌的例子,
而不是只是在那邊高談闊論..
我還是那句話,沒那個能力就不要搶那麼大的位置..
還是別人的死傷都沒關係,狗狗沒事就好....
動保團體希望政府能整治流浪動物問題都來不及了,
這句話簡直是笑話,要怎麼整治,
像動保發言人說的,抓狗要溫柔的抓嗎?
還是要學動保的做法還是整治,其他的都不算?
Mechaome01 wrote:
你聲稱你不是高談闊論,只是談實際的例子....沒人說不可以啊!但很多人卻是真的有實質付出心力勞力物力,那麼在批評前,好歹尊重一下或是至少去試著理解一下別人的付出吧?
「不要在捕捉的過程讓狗死了或殘了」,被你推論為「"動保團體希望政府能整治流浪動物問題都來不及了"這句話是笑話」,不太懂這個邏輯是什麼?針對飼主棄養動物、不善待動物和沒管理好自己的動物...等的法條是許多動保團體不斷努力而促成的,怎麼會不希望政府能針對這些問題加強整治?怎麼會希望見到街上不斷有流浪動物產生?公平點、理性點來看待這些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