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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別把你的寵物帶去公共飲食的地方(縱使你抱著)

整棟看下來就你最嗆....

動輒暗示告人內...好厲害...再一次

不知哪時心情會變不好齁,不好時記得都一起告嘿...最後再給個

veryhappyman wrote:
這位大哥真的是猛將不...(恕刪)


回樓主,該員機機歪歪若是我遇到也會很不爽啦,你這算客氣了,真的..

回文說竉物不可進入公共領域餐廳的,我是想說國家若是有規定,那麼...從國家規定

店家有規定,那麼...從店家規定.

很簡單嘛,哪有那麼多一定就怎麼,又一定怎麼的...

真那麼多意見,你看到狀況時你挺出來說過話了沒,還是只會上01發發牢騷...

請繼續

共嘜聽逆 wrote:
真那麼多意見,你看到狀況時你挺出來說過話了沒,還是只會上01發發牢騷...


在台北東區的餐廳一個女的用餐廳的湯匙餵牠的紅貴賓
找店長來只是善意勸導.等下女的還是繼續
手機拿起來打給百貨公司總機說明不妥善處裡公布給報社以及網路
兩分鐘之後.女的被請出餐廳
當然. 女的撂話一定客訴
obelisk8090 wrote:
怎麼會有人拿黑人和狗比...
怎麼會有人拿餐廳和戶外比....
這世界怎麼了...?...(恕刪)


其實不用太訝異,

這世界各地都充斥着種族主義,多出門走走吧~
flyhunk wrote:
什麼叫沒看到??

如果沒看到?那是看不到

那就算是小朋友也撞飛了

沒被告已經很好了

可憐的小狗


狗根本不該出現在郵局.
那才是重點.
就像你自己開的樓,
說小嬰兒盡量不要帶到婚宴場所一樣.

怎麼面對寵物標準就不一樣?

這時候不要又拿小孩來舉例.
請把自然人和寵物分清楚.
憲法和動保法分清楚.

我是打算嚴格限制台灣所有飼主的行為.
例如各縣市的寵物管理條例.
台北市的已經在研擬,裏面會出現罰則(罰款).
因為台灣大多數不良的飼主行為讓有公德心的飼主背黑鍋.
最好的辦法是要成為飼主,就必須要上課.




jrta1597 wrote:
狗根本不該出現在郵局.
那才是重點..(恕刪)


狗根本不該出現在郵局?

法律有規定嗎?郵局有規定嗎?

共嘜聽逆大大說得好!國家若是有規定,那麼...從國家規定,店家有規定,那麼...從店家規定.

如果法律跟郵局都沒有規定狗不能進入,那您應該就沒有資格說這種話不是嗎?

tsann wrote:
如果法律跟郵局都沒有規定狗不能進入,那您應該就沒有資格說這種話不是嗎?


你進去之前不會問人家: 狗可不可以進去?
難道事事條條都要跟你說不能做.你才知道那不能做
年紀都多大了? 做人處事也該成熟點

看看國外飼主再看看國內飼主,水準差真多....

聾子聽啞巴說瞎子見鬼 wrote:
看看國外飼主再看看國內飼主,水準差真多....


台灣人根本就不適合養狗,去各個社區大樓看一下,每一個管委會都會貼出類似下面的警告:
請清狗糞,溜狗請繫繩等標語。

tsann wrote:
狗根本不該出現在郵局?

法律有規定嗎?郵局有規定嗎?

共嘜聽逆大大說得好!國家若是有規定,那麼...從國家規定,店家有規定,那麼...從店家規定.

如果法律跟郵局都沒有規定狗不能進入,那您應該就沒有資格說這種話不是嗎?


前面已經有網友貼出,你不服的話,去跟法官講。
郵局和其他公家機關馬上跟進,禁止狗進入。

https://tw.news.yahoo.com/女遭狗絆倒受傷-郵局要賠15萬-221218859.html

新北市林姓女子到郵局寄信,沒看到地上有一隻哈士奇犬,整個人被絆倒、飛撲撞到傘架,下巴受傷破相,憤而求償69萬餘元;新北地院昨認定,郵局未能提供安全環境,有疏失,判賠15萬餘元。


ethanp wrote:
前面已經有網友貼出,你不服的話,去跟法官講。
郵局和其他公家機關馬上跟進,禁止狗進入。
恕刪)



您這是文不對題呀!

拜託就事論事!

"郵局和其他公家機關馬上跟進,禁止狗進入。"

那就是還沒有禁止狗進入囉!既然沒有禁止,狗狗當然可以進入呀。

麻煩您看清楚我所說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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