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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別把你的寵物帶去公共飲食的地方(縱使你抱著)

Garfield65 wrote:
寵物裝在一般的手提袋...(恕刪)


寵物袋和寵物車 相同的地方是用網狀物圍起來的,而且底部無糞便、液體漏出"之虞.

一般布手提袋無法達成"包裝完固,無糞便、液體漏出"之虞.

反正看到就先檢舉,檢舉不花錢.

我看到的是女飼主鑽漏洞狀況特別多.
還有帶進百貨公司美食街的.

導盲犬是人類的幫手,我不會搞不清楚.
從沒看過導盲犬在手提袋裡的.
也沒看過導盲犬爬上餐桌的.
導盲犬可是很珍貴的.
寵物,有很多種;塑膠帶也不會漏水。
當然,檢舉是自由,徒增困擾罷了。

飼主們,買了寵物袋,請把標籤掛牌留著,讓人知道那是 "寵物",有的吊牌很好看;英國品牌MULBERRY塑膠包上萬元台幣。
還有,微罪不舉,警察夠忙了。
要檢舉動保法,歡迎啊~,真正需要保護動物的事件沒人理。


寵物推車搭捷運 各站不同調(2013年10月18日 04:10 中國時報)
..... 「不要頭尾露出就OK!」民眾陳先生常帶著飼養的中型牧羊犬外出,因此將嬰兒車改裝成寵物推車,於推車上方加裝透明塑膠布覆蓋,搭乘捷運就可通行無阻,過去也不曾被刁難。
記者實地走訪捷運市政府站,站務人員表示只要不讓寵物口鼻及尾巴露出,在不影響其他旅客的權益下,寵物推車可自由進出站;因大型犬隻很少使用寵物推車,因此不會對推車尺寸限制。

臺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 民國98年3月12日修正
參、隨身攜帶物
二十四、....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應裝於寵物箱、小籠或小容器內,且包裝完固,無糞便、液體漏出之虞,動物之頭、尾及四肢均不得露出

重點是後面那句,所以要包起來,不是指:用什麼袋子!
Garfield65 wrote:
寵物袋,有很多種;塑膠帶也不會漏水。
當然,檢舉是自由,徒增困擾罷了


http://video.chinatimes.com/video-bydate-cnt.aspx?nid=12717


不管是一般手提袋,塑膠袋都無法達到"包裝完固"
完固的意思是說完整堅固.寵物也不會露出,跳出.

原規範是寫
(1)應將寵物裝於尺寸不超過長55公分、寬45公分、高40公分之寵物箱、小籠或小容器(寵物袋及寵物車亦可)



(2)須保持包裝完固,無糞便、液體漏出之虞,動物之頭、尾及四肢均不得露出,每1位購票旅客以攜帶1件為限

重點是以上兩者均須符合
不要再硬坳.

市面上賣的寵物袋,寵物車大都有達到這標準.
布手提袋只要是開放式的,就會讓飼主違規.
寵物車上面封閉式網子沒拉上也是違規,可以檢舉.

這一個月來已經看到兩個女飼主鑽漏洞,
其中一個,狗腿都跑出來了,
只是來不及跟站務人員講,就讓她上捷運了.

檢舉只會增加違法飼主的困擾.
檢舉是要維護捷運的秩序.
不然會越來越亂,
捷運公司也是很鼓勵的.


台灣大部分飼主無時無刻都在想,別人如何不影響到我的寵物.
日本大部分飼主無時無刻都在想,我的寵物如何不影響到別人.

我該不該開一樓來個台日飼主無良vs模範照片蓋大樓?

如果大部分台灣飼主水準都夠高,這一樓就不會蓋大樓了.

Garfield65 wrote:
瑞士的飼主和商家正在呈現的一種正面、良好的循環,狗狗也因此享有更多的福利和生活樂趣。所以,請不要一昧指責政府、商家法令不合理,我們其實都是循環中的重要一份子,要讓它是朝向良性或是惡性循環?這是每位飼主的選擇,或者說,應負起的一份責任吧!

國外 狗可以進入公共場所,搭乘公車(圖組、網址連結)

台灣的飼主在改變,也希望看到狗就閃開的人可以想想。


很不幸的,
台灣的飼主和商家正在呈現一個反面的負循環.

今天在微風廣場的美食街看到有女飼主帶寵物進去.

微風廣場是禁止寵物進入,禁止攝影.
微風廣場本著人性本善的觀念,
入口也沒有人督導.

我今天要寫信給微風廣場管理單位,
請他們加強查核及勸導.

太多台灣飼主是文盲+圖盲,這是台灣最悲哀的地方.
說到底就是國民水準
跟寵物是無關的
人家商店還可以設寵物休息區
主人也會守規定把寵物繫在店外
這叫做尊重
不是所有人都喜歡狗貓等等
甚至有人是會害怕
可惜少數臺灣人以為
全宇宙的人都喜歡狗貓
自以為的心態
我養寵物,我支持樓主!
也遇過些沒小孩的,大家聊小孩的點滴..... 他們用寵物來置入
無言

五級金賀 wrote:
另外,在戶外有的狗直接靠過來,我也只是面無表情的裝沒事,但我小孩就開始躲了
我沒說錯阿,不是一句妳們的"它很乖喔"之類的就能算了,我們沒多喜歡讓狗碰好嗎

我沒指責養寵物的,但我們有權力不喜歡寵物吧
加上是我女兒過度反應我從沒不承認,我們自己閃邊點,這樣夠尊重了吧
我們因為不喜歡寵物,所以不喜歡的人自己先禮讓..這樣還不行喔


父母的態度,左右小孩的成長。
臘腸飼主他自己愚蠢反智的行為自然無可置疑;
不過,你自己已經說明了你不喜歡寵物,那就沒甚麼好寒扣的。

flyhunk wrote:
當一個人討厭一樣東西,
永遠可以找出理由,
購物中心是不能帶狗也不能照相,
你舉報的帶狗的人,
是對的..
給你掌聲...

但你可曾舉報過千千萬萬在微風用手機照相的人??
我敢說沒有吧?!
不是說帶狗的人多沒水準?
那些照相的人?是圖盲?文盲?

我敢說以比例來說
照相的人多多帶狗的人吧!
聽你的多有正義使命的道德說辭
你對相同違規事,是否有的不同看法做法?

狹隘與雙重標準一詞去看看定義吧!

沒小孩的用狗來置入話題?(歧視意味很重!)
難道需要用性生活來談嗎?或老婆的身材來談?還是討論老公的性器官大小?

有些人對於狗放嬰兒推車也看不過去?
我覺的原因是在你的人生..
看不過去的事只有這樣?
應該..
都看不順眼吧!
這種感覺是否相同?!

如果你的人生失敗,
看所有事情也很消極吧,
心裡生病,要去看心理醫生..

有句話說:
不喜歡台灣
就搬出去台灣

我想說:
不喜歡看到狗
就搬去沒狗的地方
不然你會壓力太大



這位大哥真的是猛將
不知收到傳票時還有沒有這麼猛?
先幫你備份起來
應該可以佐證你是常態性的
想必在我心情不好時很有幫助
jrta1597 wrote:
我今天要寫信給微風廣場管理單位,
請他們加強查核及勸導.


底下是微風廣場的回覆,下次我知道該找誰反應了.
就是找最近的專櫃反應,然後會找樓面主管來維持秩序.

有本事再帶進來看看,一定要把"她和牠"轟出去.
還曾看過用嬰兒車偽裝的.

===========================================================================
很抱歉,讓您在微風廣場用餐有不舒服的感受。

基本上我們於進出門口均有告示禁止攜帶寵物進入,其用餐時間樓面管理人員如在賣場發現也會予以口頭勸離,但用餐時段顧客眾多,若您發現時可直接向任何專櫃反應,由專櫃人員聯絡樓面主管協助。

我們會加強用餐環境之巡邏及管理,也相當感謝您願意來信回饋您的消費意見,再次向您致歉,造成您不良的觀感。

五級金賀 wrote:
請別把寵物跟人搞得一...(恕刪)

沒有特別禁止寵物的地方還好吧?
用外出袋安置好應該就沒問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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