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我在天母騎機車閒晃
因為是閒晃所以東看看西看看
經過一個紅綠燈口的時候擦撞到一個老外(公的)
她們應該是夫妻年紀約50左右
老公站在斑馬線上跟站在人行道上的老婆聊天
我犁田 他跌倒 兩人都有些微擦傷
他比較嚴重 還多了右腳踝扭傷 站不起來
待起身後趕忙送醫治療
因為小弟英文程度不優 只能一直說SORYY
她們也一直跟我說SORRY並說了一大堆(英文程度濫 有聽沒有懂>"<
不得已求助醫生幫忙翻譯後 才了解
她們是因為自己沒有遵守交通規則
導致我擦撞她們這件事向我道歉= ="
後來小弟基於(道義)要幫她們出醫藥費被她們拒絕>"<
(還把我的醫藥費也付了)= =
還一直向我道歉因為這件事而浪費我的時間讓她們對我深感歉意
並且留一張紙條上有他們名字跟電話
說如果我之後有因為這件車禍產生任何後遺症的話
打電話給他們 他們會負責的
並跟我握手道別 當然小弟沒有打電話給他們過
紙條當晚就丟了
為何小弟要特別把道義這2個字框起來
講這個小插曲不是要說明什麼
只是看前幾位大大都在跟版主說基於道義.........的
小弟認為我們的社會就是一直把這些東西掛在嘴上
而去模糊了事情的本質
今天如果狗主人有把他的狗綁上鍊子
我相信版主應該不會有這件意外發生
發生車禍 並意外輾斃一個小生命
已經很倒楣了
還要版主基於道義賠個幾千塊意思意思

沒叫狗主人賠個萬兒八千來幫版主壓驚就已經不錯了(我承認這句話是LDS)
當然小弟並不是真的要狗主賠錢啦
只是依我的看法
版主也不必為這件事負責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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