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條第八款???第 27 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拒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八、寵物繁殖業者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寵物繁殖作業之規定。一堆怪人怪問題...以前我們家拉拉找老公...生了也都在好人家...有啥問題...
yunseed wrote:https://pet...(恕刪) 要杜絕這些生育雖然說看起來有些困難說人類殘忍也是不過確實買賣人還是在不過認真像上面提到的要向相關事務申請文件才可讓自己的寵物生育感覺起來像是除了自己最親的主人之外還要再讓外人的見證才能夠讓你的寵物生育不過說真的也因為私心想讓自己的寵物生育確實罪該大過不過我也做好下地獄的心理準備我也不要現在痛苦我寧願永世不得超生做人類我也要不寂寞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