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公家的收容所,所有的私人收容所,都是游走法律邊緣或不合法。特定寵物登記,只有3種項目,繁殖,住宿跟買賣,沒有收容這項目。在法令沒有修改前,最合法的範圍,就是有合法建物跟土地,至於收容的犬隻,由於法律沒有限制人民可以飼養犬隻數目,所以只要沒有噪音,惡臭,並且有晶片無受虐情形下,是沒有違反法令的。這是我的經驗,在我家豬圈還沒拆之前,我是養在我家的豬圈,豬圈真的超適合養狗的,通風隔熱又好清理,而且又有廢水處理裝置。前提是豬圈也是合法的。後來是因為豬圈要拆,我才找了一塊農地,從無到有,花了很多錢,到最後還是不能合法安心飼養,幸好那時候我剩不到10隻狗,現在都養在家裡。
kyo6347 wrote:希望各位大大能不吝...(恕刪) 可以詢問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所屬八里保育場雖然我不知道他們了不了解,但是上次有上過他們的宣導課程(有跟政府單位合作的)覺得他們人不錯,多少應該有點幫助
kyo6347 wrote:十隻狗也很多!個人覺得一隻狗抵過10隻貓!沒有明確法令限制的好處(壞處)就是像南部狗爸狗媽可以收到有一兩千隻… 收容狗或貓,真的要量力而為。我真的不覺得有人能好好照顧到1-2千隻狗,最少最少需要30-40個人同時,光是餵跟掃,就要花很多時間了。我看很多私人收容所,都是一大盆一大盆放在地上,有的狗吃撐了,有的狗不夠吃,而且環境髒亂,對狗真的好嗎?更別說幫狗做基本清潔跟整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