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我們都是成人了,成人的思想已經定型,對成人做生命是很幼稚的事,成人需要的不是教育,而是明正典刑的律法與成本考量。
其實對生命殘忍就是最好的生命教育,像那些虐待小動物的人,他們的內心也期望別人對他們殘忍,不是有大學生虐貓挖眼嗎,像這種大學生內心不也希望被別人虐待,
這種案例,居然還要什麼心理輔導?就挖那個大學生一隻眼回來,問題不就解決了,有什麼生命教育比這更好?
當我對著那些虐待動物的人或大學生說,反正你的生命也沒比小動物值錢,挖你一隻眼算便宜你了,他應該會很同意我說的,而且我們還可以把殘害的過程錄下來,當做明正典刑好範本,再寄給他的父母,告訴他的父母,你看、生命就是那麼不值錢,這是你兒子教我們的。
回到成本,一定會有人私下育養動物,這歸在刑法問題,我們只需要增加私養者的法律成本,私養販賣者,七年以上徒刑,這對迫害生命及自然的罪責來說,七年以上很輕了,這樣的刑責又是一個很棒的生命教育。
生命就是要這樣教育的。
沒錢家裡的小孩或人是不配養寵物
這樣也不對啊
要降低寵物被棄養
個人認為,應該要從交易利益下降來著手
減少專門靠繁殖獲利的可能性
而不是提高交易成本,越貴的才會有越多人搶的買
因為能有收益
包含炫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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