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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送寵物店千萬要小心 因為大狗會打開籠子


helen0624 wrote:
養了多年的寵物,是無法用錢衡量的,不然你小孩值多少,要不要開個價?



開完價然後你能怎樣呢?


喜歡跟不喜歡寵物的人說話本來就沒交集..何必硬扯到小孩(人)身上



helen0624 wrote:
養了多年的寵物,是無法用錢衡量的,不然你小孩值多少,要不要開個價?


就算開價完沒人敢買,也沒人敢賣.
因為有刑法規範了.
別想動自然人.

wen00188 wrote:
給你1萬8,讓你照顧一隻狗五年幹不幹?


我不想想狗耶. 怎麼辦?
根本就是寵物店的疏失,

把責任退到*大狗會自己開籠子*身上,真的很可惡!

一萬八甚至更多錢都無法換回主人的心頭肉!

小心有人引戰
感覺還開分身
我沒說是誰喔
不務正業 wrote:
我先把你家五年前用4...(恕刪)


你要不要賠400萬是你的選擇,

法律是以恢復原狀為原則,你幫我蓋回來就好,不用賠我400萬~

離題了~

不知道店家有沒有保險,不然賠1.8萬實在太少了....
合理的賠償應該是
五年來的飼養費(醫療+飼料等)+精神補償費

軒轅浩 wrote:
你要不要賠400萬是...(恕刪)


法律就是這樣~狗狗算物品~

損毀就是賠錢而已~

不然~再告個動保法看看~能不能罰一點錢..
強尼Boy wrote:小心有人引戰
感覺還開分身
我沒說是誰喔


是講話很酸的那位嗎?
(回歸主題)
有些東西不是用錢就買的到
尤其是感情...
軒轅浩 wrote:
你要不要賠400萬是你的選擇,

法律是以恢復原狀為原則,你幫我蓋回來就好,不用賠我400萬~茶

離題了~

不知道店家有沒有保險,不然賠1.8萬實在太少了.....(恕刪)


在台灣民法上寵物還是屬"物",也就適用恢復原狀說
問題是,之前修法對於虐待動物的加重處罰(有刑責),可說是對於動物寵物的見解有變嚴格了

在台灣恐龍法官橫行的狀況下...
現在對於寵物傷害或毀損,能不能還是打恢復原狀,照價賠償,就很難講了...

一棟樓,我把它毀了,拿著照片一模一樣的裝潢回來,一樣的格局,一樣的傢俱,一樣的油漆
在客觀解釋上,要說他恢復原狀了,不難吧...

我家的哈士奇lucky,死了,賠我一隻一樣顏色大小的哈士奇
說這一樣...
問題是我叫lucky,狗連理都不理我,我的lucky會去外面大小便,這隻在家裡大小便.....
哪裡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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