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m083 wrote:誰規定有經濟能力的人...(恕刪) 我也這麼覺得,總覺得認養這件事情不應該無限上綱。每個人的環境許可與各種變數都不一樣。領養只要建立在非營利上面,挑選適合自己的或是自己喜歡的並不是件錯事。換個方向想,大家願意考慮領養這件事。不是很棒嗎?!只要不是為了賺錢真的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