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單純主題這段文字帶給我的想法跟大家分享一下。
一樣是在01這個版面,有人分享了他養得侏儒螯蝦。
中間怎樣聊的我記不清楚了,反正聊到了:『萬一不養了要怎麼辦?』
『煮熟了吃了,殺掉』,就是沒有『放生』這個選項。
飼養同好之間很清楚這種生物會帶給生態怎樣的危害。
這要是貓狗...
煮熟了吃了,殺了...就犯法了。
如果你不想養貓狗了?你該怎樣做?
從標題這樣打『如果妳(你)不愛牠了 也請妳(你)放牠一條生路吧.............(希望可以發動人肉搜索)』
隨意丟棄絕對是錯的。那怎樣又是對的處置?別說什麼繼續養。
就是鐵了心不養。來,誰來說說怎樣才是正確的處置?
親送到收容所?12夜電影裡頭正大力的抨擊這個。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evie1204 wrote:
如果真的不養了也不想...(恕刪)
給他一針?
謝謝您的意見。
版上的朋友們能說說你們對這『給他一針』的看法嗎?
首先呢?我們要先瞭解:
『寵物在沒有任何病痛折磨的情況下,由飼主帶往獸醫門診進行安樂死有沒有違反動保法?』
這個有請先進解惑。
其次,是比較問題。
『自行帶往獸醫門診進行安樂死』
跟
『自行帶往收容所辦理棄養,公告12天之後進行安樂死』
誰比較殘忍?諸位想一下。
好了,當然啦,除了上面講得之外,一直都有別的更好的方法。
題目依然是鐵了心不養這隻貓狗了,該怎樣處置。
A.隨意丟棄,讓他當流浪貓狗。(社會譴責數十年了,風氣仍不減啊)
B.至公立收容所辦理棄養。(紀錄片12夜正嚴厲譴責)
C.自行至獸醫門診進行人道毀滅。(在毫無任何病痛折磨的情況之下,違法否?)
D.找人送養。
看到D了一定一堆人歡呼,對啦,就是他啦。
這是最麻煩的選項。送養很簡單的話,台灣也不會是今日這般地步。
以上,我希望至少在01這個討論區能清楚明白。
哪天你鐵了心不想養你現在心愛的小黑小黃小旺小咪,還是太郎的...
牠就必須死。
我少列一個E,因為國內不存在這個選項,他們也不敢公開說願意收容。
E.私人收容所,國內自己褒了一個堂皇的詞彙:『動保團體』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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