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級的米蟲 wrote:
那一大堆在自家門口裝...(恕刪)
要先搞清楚什麼是公共區域,
什麼是限制公共區域.
公共區域指的是眾人可自由通行的區域(不限特定人)
限制公共區域指的是限定人使用的公共區域(例如 大樓住戶),俗稱小公 .
你看到敗訴的都是在使用監視器的監視小公.例如大樓住戶使用的樓梯間,電梯口.
要避掉起訴只要把監視器向內正對住戶自己門口,而是不向外.
所以里長在巷弄間架的監視器就沒違法問題,
因為是公共區域,眾人可自由通行之區域.
另外針對犯罪違法事件的蒐證,
嫌疑人也無法主張隱私權,
最明顯的例子是現在警察執勤時都有錄影.
所以看到台灣無良飼主在"公共場所",
進行違法事項,
蒐證是合法的.
照相手機,手持攝影機,監視器,
都可使用無違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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