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草公主 wrote:我認為人類也是萬千種動物中的一種其它生物與我們共同擁有在地球上的生存權且我從來不覺得貓狗是製造環境髒亂的原凶我們據地為王的將其它生物的棲息地剷平建立我們稱之的「家」其它物種被我們排擠、生存空間嚴重減縮但這現象已經無法排解、也不是我能力範圍內能解決的問題了我所能做的就是,盡量照顧到我居住範圍內的所有流浪動物們 不是我想反駁你但每次看到這麼偉大的思想時我總忍不住想提問只有貓狗能適用嗎?其他物種也能得到你的寬容嗎?
小草公主 wrote:對於動物們,我們只要餵飽他們的肚子就好...(恕刪) 有隻黑狗於高雄市光華夜市流浪了有七年之久,長期受到一位好心女孩郭雅婷的照顧,最近她發現狗狗後半身感染嚴重皮膚病,且遭不肖人士拿掃帚追打,導致遍體鱗傷,心生不忍,於是通報動保團體,在志工的協助下順利捕捉到狗狗,目前狗狗正在接受治療,目前仍有生命危險。看得懂的就看的懂,雖然說解讀會有兩種。
自己做的事情,自己負責,不是最基本的觀念嗎?古早,我家旁邊有汽車走的路橋,下面有一排小吃店,有養貓,看起來是沒有固定的主人,貓會穿過馬路再跳到我家2樓木造陽台發情、跟貓打架、留下一堆跳蚤、吃掉我吊在高處籠子內的小鸚鵡,當時我真想要貓死!但是貓命大。現在住公寓,不知哪裏來的貓,可以跳上二層樓的木屋屋頂、3樓外面的分離式冷氣箱、5樓上方樓頂-算是6樓留下貓大便、某天被我趕跑,牠跳到隔壁稍為矮一點的房子屋頂消失。貓可是比大家想像中的還要厲害。
芭樂068 wrote:要實行TNR的要件就是不要餵食台灣的TNR永遠只做一半 台灣的TNR 真的是半套,一堆信奉者還自以為是.連狗都可以TNR.流浪貓太多了,太多現成食物,吃太飽看到老鼠都不想追.只有流浪狗來的時候會運動,躲狗跳到車上,抓傷烤漆.為了台灣TNR信徒,車主就該活該倒楣,忍受損失?為了台灣TNR信徒,台灣的環境就該髒亂?管委會貼出的吿示,算是威脅流浪貓,但是只要管委會沒真的毒殺貓,你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管委會只要買誘捕籠能抓到貓交給公所,就是合法的處決方式,流浪貓只要送到收容所,被認養率很低很低.野習慣了,沒有人想養.
在公共空間貼這樣的告示 真的很不妥 小孩子會怎麼想?是不是野貓野狗就可以殺害?我住在淡水, 基本上這裡的人對待流浪貓都還蠻友善的即便也有些人會在公共區域放置食物造成髒亂 也沒這麼大的反應頂多就是要求住戶不要餵食 或是請該住戶去特定地方餵食人是可以用語言溝通的 動物怎麼講話呢?無法溝通就尋求第三方協助 根本不需要貼這樣子的公告恐嚇意味濃厚 很壞的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