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一時心軟,救了隻在路上被擦撞的小貓。
費心幫他調養好後,
便開始在家作威作福,
本來就養在家的貓狗,整天都在被他欺負,都被他整到哀哀叫,
連我們人也招惹,人走過去他就非要咬一下人家的腳掌,
幾次在搬東西、爬樓梯都差點發生意外,
軟硬都來過了,皮就是皮。
這期間一直東問西問,就是沒人要領養,現在一年二個月了,
在眾人強烈的反對下,上週我把他野放了,
說沒有感情嗎?
當然有,但你本來就是野貓了,我給你的環境你待不下去也強求不來,
彼此都痛苦罷了!
後來我女友的同事聽到後,直說我們好殘忍、什麼他會活不下去的話,
老實說,我聽到後整個火都上來了,
整個就是e04他喵的矯情,
妳心理會比我難過?!放屁!!
那我再去把他帶回來,妳養啊~
如果救他就要保證負責他一輩子,那到底要不要救?
到底是救了他,再野放殘忍?
還是當初我就別救他,任由他掛在路邊,屍身被車子輾過來輾過去較殘忍?
我永遠記得剛救起他時那微弱的呼吸、不安的神情,
到現在他能到處撒野,很是令人欣慰。
但老實說,下次我不會再救了,
我不想再承受分離、罪惡感、以及一些用說的比較輕鬆的愚蠢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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