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可錯殺一千,也不可枉縱一『狗』,根本是血腥的動保法!」
動保法修法聯盟成員氣憤地說,14年來已有115萬隻貓狗死在收容所!
在收容所遭撲殺的貓狗數量之所以如此龐大,
是因為動保法21條規定,只要貓狗無人伴同,任何人都可以將牠們捕捉到收容所,
「即使只是出去尿尿,有可能被捉,就連香肉店的人也可以捉」
從2007年到2010年4月全台捕捉41萬隻狗,其中咬傷人的比例,不到千分之二。
原因在於民眾只要一通報,捕犬隊不會詢問哪一隻狗有傷人的疑慮便逕行捕捉,導致捉到的,
多半是不會傷人甚至有飼主的狗;而真正凶惡的狗仍然留在原地,當然也保護不了民眾。
走進嘉義市政府設的流浪動物收容中心,只聽得到誦經音樂,
卻完全聽不到動物叫聲,仔細一看,大大小小的狗,窩在角落奄奄一息,
唯一的食物乾糧已經發霉腐敗,有的狗還在流血,
甚至有貓眼珠掉出來,這隻動也不動的狼犬,病得更嚴重。
----------------------------------------------------
引言 2013-06-18 12:45 by 『dddd1104』
撲殺就撲殺阿
別老愛拿人命跟狗命比 要推甚麼愛護動物的我都支持
要突顯問題的嚴重性可以
可是別再把人命扯來跟狗命比 扯甚麼殺自己小孩? 別以為其他人都會把狗當人一樣
那些人渣廢物敗類 如果犯法 該判刑就判刑 該罰就罰
不過那些人在怎麼爛 法律上他就是個人 這個世界人命都不平等了 狗還想拿來跟人比??
就算看了影片又如何 樓上說 人受憲法保障 這事實也不會改變~
----------------------------------------------------
引言 2013-06-18 12:47 by 『jrta1597』
源頭是人類?
人類有很多 ,
裡面有一群喜歡豢養動物來取樂自己的叫做寵物飼主.
不幸的是台灣土地上有一群不受管制的台灣無良飼主,
任意棄置寵物,更因道德低落,棄養的寵物沒有晶片,
沒有結紮,導致流浪狗越生越多.
不要用人類這名詞來脫罪,
台灣有9成以上的人是不養寵物的,
比較無良的是台灣無良飼主.
當你們台灣飼主自發性的要求全面管制飼主與寵物,
流浪動物問題才能解決.
不用在那內鬥繁殖場了,
你們是同一條船上的,
都是台灣飼主.
----------------------------------------------------
引言 2013-06-18 12:54 by 『dontfeedwilddog』
影片的標題叫偽善,非常發人省思。
不過畢業設計用的是10年前的資料來批判現在的安樂死?(13分左右)怎麼不乾脆說沒動保法的時候還能吃狗肉也沒有流浪狗的問題。
另外13:30秒的資料畫面是我看錯嗎,怎麼很像是大陸的資料,有請神人解惑。
----------------------------------------------------
引言 2013-06-18 13:10 by 『jrta1597』
他是說喜歡狗又不帶回家養的愛狗人嗎?
每天固定餵食,搞到野狗越聚越多,
寧可讓他們每天在外流浪,
風吹雨打,日曬冷風.
可能遭遇到車輛的撞擊,
還有被毒殺的危險.
這真的是愛狗嗎?
----------------------------------------------------
引言 2013-06-18 11:21 by 『jrta1597』
『流浪動物訂定期限,一次全面性大量撲殺,
才會有歸零的一天.』
你確定沒有打錯 ????????????? 『一次全面性大量撲殺』??????
人類那麼多,為何不『人x訂定期限,一次全面性大量撲殺,才會有歸零的一天.』??????????
引言 2013-06-18 12:04 by 『jrta1597』
『人和寵物是不一樣的,一個是憲法保障,一個是動保法.
自然人你敢動嗎?
要不然你想辦法把自然人修法變成寵物位階,
或是把寵物提升到自然人位階.』
----------------------------------------------------
----------------------------------------------------
管理員也刪了很多次,
沒關係,
我再說一次,
除非能落實真正寵物登記與生產履歷,
訂定相關查核、追蹤、罰則,
並課徵寵物飼養稅、寵物交易稅,
杜絕沒有身份的黑市貓狗,
也避免飼主隨意丟棄寵物,
並將飼養門檻拉高以避免衝動型飼養,
然後所得用於全面性流浪貓狗捕捉與餵養費用,
狀況不佳的安樂死,
狀況好的予以收容、美容並開放認養,
大破後才能大立,
不進行全面性捕捉是不可能杜絕流浪動物的問題,
動保團體的做法只是飲鴆止渴,
讓流浪貓狗問題越來越嚴重而已,
一旦再暴發流浪貓溝攻擊人畜的事情,
毒狗、私下虐殺的案件一定還會繼續發生。
但是推動處物戶籍再課徵寵物稅,
無論怎麼做一定會衝擊到愛辦收容所的動保團體,
要她們把貓狗交出來一定不願意,
因為那是募款經費來源,
一旦全面性捕捉實施後,
八成的動保團體都得關門,
加上許多飼主不願意交稅,
或以養寵物自由抗拒,
在在都造成寵物戶籍、生產履歷與開徵寵物稅等推動不起來的原因。
越多人贊成越容易推動,
只是不曉得一些台灣飼主們,
為什麼現在把矛頭指向繁殖業者?
好像放養的,走失後懷孕的寵物都不關他們的事?
要就全面列管,不容許有漏洞.
--------------------------------
血腥『動保法』百萬貓狗犧牲
在收容所遭撲殺的貓狗數量之所以如此龐大,
是因為動保法21條規定,只要貓狗無人伴同,任何人都可以將牠們捕捉到收容所,
「即使只是出去尿尿,有可能被捉,就連香肉店的人也可以捉」
「寧可錯殺一千,也不可枉縱一『狗』,根本是血腥的動保法!」
動保法修法聯盟成員氣憤地說,14年來已有115萬隻貓狗死在收容所!
小小捻捻光 wrote:
血腥『動保法』百萬貓狗犧牲
在收容所遭撲殺的貓狗數量之所以如此龐大,
是因為動保法21條規定,只要貓狗無人伴同,任何人都可以將牠們捕捉到收容所,
「即使只是出去尿尿,有可能被捉,就連香肉店的人也可以捉」
「寧可錯殺一千,也不可枉縱一『狗』,根本是血腥的動保法!」
動保法修法聯盟成員氣憤地說,14年來已有115萬隻貓狗死在收容所!
可以不要跳針ctrl C + ctrl V嗎?
不抓,
那些狗大小便要誰負責?吃得滿地的老鼠、貓、小鳥屍體誰負責?
她們攻擊人的時候哪個動保團體出來說過要負責醫藥費用?
放他們在外流浪染皮膚病給車撞,
這樣凌遲的生活真有比較好?
14年來不殺,
這115萬隻動保團體要帶回家養嗎?
另外啊~
只要你的貓狗有乖乖的帶牌子打電子標籤,
沒有任何單位那麼無聊不送她們回家也要以殺貓狗為樂的。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