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今天他們身為公眾人物,即為「非常人」,理應不能只用「常人」的標準看待之;
在媒體的高曝光度之下,各種行為自然都在大家眼下,難免會有人加以效法,
容易形成示範、帶頭的作用,進而可能因為他們的作風形成新的社會風氣。
因此公眾人物原本就必須更加謹言、三思而後慎行,讓好的作為達到一呼百諾的效應;
這也是他們當初選擇此高曝光度職業,並選擇上談話節目公開談論私生活時得考量與承擔的部份。
(他敢對著大家講,為什麼大家不能談?)
就連蜘蛛人都不時提到─「能力愈強,責任愈大」......
當別人正在影響社會時,我們仍要抱持著自掃門前雪的態度~「管好自己就好」嗎?
今天可能失火的只是三條街外的鄰居家,但難保有一天不會燒到自己身上來
(本例主要闡述「社會人論社會事」的合理性,即使更換成正面的例子亦如是)
為了小孩,把狗送走的藝人不只是他。
至於說 (現在的孩抵抗力較差),這是常見的藉口,
(小孩沒辦法跟狗共處),這背後的原因就更多了,難道在媽媽的肚子中就喜歡狗?以後胎教要加入這一項。狗本來就沒有教育好。
潘老師不會是住小套房、只能養活自己、養不起狗吧!
請Google:(有小孩,不能養狗?有小孩,又有一隻像馬那麼大的狗!) 國外的狗與小孩。
網頁中有新聞:(調查發現:養狗家庭的嬰兒更健康 (北京新浪網 (2012-07-24 11:28)
(研究人員推測飼養寵物或有助嬰兒增強免疫力 (2012年07月10日 10:26:15 新華網)
(小主人罹患罕見絕症 西施犬當貼身小醫師(2012年07月4日 15:35 ettoday)
Google:(台灣 小孩與貓狗共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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