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跑一趟都不願意,那請問今天是登記制度你該不會也不願意跑吧?
反正法律修成怎樣就是有人會酸
我沒說這條法律有多好
但是就目前為止是個良好的開頭,沒有強制結紮但是繁殖需要登記這有錯嗎??
你不願意做,我們大概也心理有底,思想不願意進步的大有人在
須申報方得免節育,未申報則應絕育,算半強制;再看有無罰則,若有則毫無疑問就是強制絕育
修正案說明原因及目的
1.解決野狗野貓問題
2.遏止無照繁殖場及家庭式大量繁殖
3.絕育好處
4.寵物登記
該修正案要達成上述目標的效果有限,其實本區相關討論很多也更有效
一、
解決野狗野貓問題
都市野狗野貓問題主要在假愛心人士拼命餵養及阻擋政府捕捉
1.重罰餵養
2.阻擋政府捕捉野狗野貓者一律妨礙公務究辦到底
3.野狗無晶片一律安樂死
二、
課徵寵物稅及重罰餵養之罰鍰作為基金建立寵物戶籍制度及成立動保警察巡察及落實動保法
三、
動保法已有重罰無照販賣寵物,故強制絕育遏止無照繁殖場及家庭式大量繁殖之效果有限,未若成立動保警察巡察及落實執法
四、
寵物登記及戶籍制度,經費來源寵物稅及重罰餵養之罰鍰,動保警察上街巡察,有主寵物一律檢驗有無晶片及登記,違者重罰,無主寵物不問有無晶片一律捕送收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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