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動物造成很多問題,但是這些動物是無辜的,更有很大的一部分是被“人“害的,其實最大的問題在於政府,政府的不作為造成動物流浪,造成流浪的動物為了生存而危害人的生存空間,造成人仇視這些無辜的動物。政府該做的事管制每一隻狗的出生,就像每個人都必須要有身分證一樣,這代表兩件事情,政府應該要大力管制所有非合法繁殖業者,並且強制所有的飼養人必須要在狗到一定年齡之後接種晶片,這樣子才有辦法每隻狗都會有身分證,來源也才會清楚。第二件事情就是棄養必須重罰,不知道有沒有人看過收容所的收容公告,一天可以在同一個住址被棄養臘腸六七隻,這說明什麼?這就是非法繁殖場丟包,對他們來說這些狗沒有用處了,就直接丟給政府(搞不好一通電話到府收狗),不花一毛錢就可以省下接下來照顧這些種公種母餘生的錢,造成了非法繁殖場到處都是。另外棄養不用錢也造成了飼養人的決心不足,當你或是你的小孩因為一時興起而養狗,但是後來不養了也就隨意丟到收容所去,沒有罰則就沒有辦法嚇阻棄養。有些人說,弄了棄養到收容所要重罰,那麼大家更會到野外亂丟,這個問題就是得靠最前面的管制來源與強制接種晶片解決,當你丟掉的狗被發現被捕捉,永遠會追回你身上,然後罰更重時,我想應該沒有人敢亂丟狗。不過,基本上這個政府只會嘴炮,法沒修好,更不可能有良好的動物警察制度,算了...
純就邏輯來看,樓主的數據跟推演結論沒有絕對關係國道自97年1月1日迄99年10月31日,清理狗屍高達4909隻,此等於至少有4909部車輛於高速行駛下,必須緊急變換車道,閃避犬隻。→車子已經把狗撞死何必變換車道?這個數據沒有意義。如果有閃避犬隻造成車禍的數據還比較有力。流浪狗最近3年(統計至99年4月)咬死農家飼養之家禽家畜總數量達1萬4668隻。→人餓肚子都會偷了,狗不偷?最近3年(統計至99年4月)地方政府清除狗便次數高達17萬3482次。→何以證明狗便都是流浪狗的?流浪狗是個亟需處理的問題樓主的最後一段反而是最有意義的政府對流浪動物的管制行政怠惰我完全同意所以問題在人,不在狗無疑的流浪狗具有一些危險性但是它們智能較低不會自我管理,只依本能辦事仇視它們是沒有意義的事情還不如敦促權責單位趕快想個好的辦法處理
nmx wrote:流浪動物造成很多問題,但是這些動物是無辜的,更有很大的一部分是被“人“害的,其實最大的問題在於政府,政府的不作為造成動物流浪,造成流浪的動物為了生存而危害人的生存空間,造成人仇視這些無辜的動物。(恕刪) 在一陣辯論後終歸一句話,千錯萬錯都是政府的錯,不論各位對公務員有何偏見,但是狗不是政府養的,也是是政府放生的,政府也沒有奬勵養狗,卻要政府養一群公務員來收拾這個爛攤子,在網站上祇會動嘴砲的網友.動保團體,你們有曾想過要要如何協助,都祇會指揮那裡有狗,再罵罵政府的無能捉不到狗,那裡有狗攻擊人,錯永遠是政府...
hohoman wrote:純就邏輯來看,樓主的數據跟推演結論沒有絕對關係...(恕刪) 我只是列出一些動保打死都不會說的數據而已,那些數據用處不大,真的重要的數據在報告裡面,更可怕的是有人會把數據拿出來用然後扭曲他的意思,並且不附上出處,然後一堆人就傻傻的在FB一直狂轉講的好像真的一樣;對啦,反正最後再說他是為了XX好就行了。在我貼這篇之前該報告除了監察院的連結幾乎沒人索引,可是數據卻早就在FB上被扭曲意義後狂轉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