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無妄之災

找死的兔崽子 wrote:

前些日子接到同學打電話來說妹妹撿到一隻狗要我幫忙問問有沒有認識的要養,
我問了 也跟同學回報 她給我她妹妹的電話,電話聯絡經她同意4/30把狗接過來,只是說要養人的都有變卦(一個跟他家原有的狗不合、一個說已經有領養到狗了、一個身體不好想想還是不要養)

5/2一早媽媽打電話來說來送貨的先生看到很喜歡說要領回去給他女兒,

我心想:爸爸因為女兒所以要養,我想這不是很好嗎!至少不會出現被家裡人反對或是經濟窘迫這類問題衍生),我確定媽媽是認識對方的。也交代了請媽媽要留下那位先生的名字跟電話,事後也跟同學說明原由了。

結果換來的是同學妹妹打電話來指責我憑什麼隨便送走"她的狗",要我立馬把狗還她,不然獸醫院有監視器可以報警抓我@!$#$^&%U。

我只是沒想到媽媽只有留他的公司電話,對方早下班了也連絡不上人,同學說妹妹堅持要我當天要還她狗,我也跟同學說明了"不好意思 沒辦法 對方以經下班了 。我打了幾次電話公司都只有語音,我也很煩 。明天早上6點我會起床打電話給對方"

5/3一早6點多我就連絡那位先生跟他說明後請他今天先把狗送回來,他也答應下午3點半左右會把狗送還,本想同學昨天說會親自來接狗,所以傳簡訊跟同學說狗今天下午會回來,等確定回來後再打電話請妳來接走,後來同學妹妹打電話來堅持非要我當天內送回動物醫院,我也在晚上6點50分左右送到動物醫院,然後請幫忙開車的朋友在附近吃晚餐,到快8點左右就接到警察局電話,說同學妹妹有報警告我侵佔,所以我就過去做筆錄。去的路上我很生氣為什麼連一天都不能等,大家又不是吃飽閒閒沒事。

可是在筆錄中一問一答中,被問到跟同學妹妹的關係時,我答"不認識僅僅電話上聯繫過",在這時我想通了!對呀!同學妹妹又不認識我她當然會緊張我把狗給怎麼了,這整件事上沒有人有錯,大家都是為那隻狗好,只是中間溝通不良加上一個擦槍走火輕忽造成的。

我不想同學太內疚所以一做完筆錄就想打電話親口跟同學說「我剛從警察局做完筆錄出來,後續也沒什麼事了,不要放在心上,這件事就到此為止,我也要為我昨天有點輕率的決定跟妳道歉,我也不會怪你妹因為大家都是為那隻狗好,畢竟她又不認識我希望不要因為這些來影響我們多年的交情。」

沒想到同學不接我電話就算了,還叫先生打電話來對我咆嘯,說我打電話去要幹嘛!!是覺得自己委屈嗎?說我對妳咄咄逼人,說這件事我應該找妳妹不是找妳,為什麼把妳當傳聲筒,逼我承認這整件事都是我的錯,請問我錯在哪裡??我一回到家把所有的對話記錄找出來從頭看了一遍,字裡行間我沒罵過誰也沒出現什麼指責的字眼,我真不知道我逼妳什麼。

*************************************************
今天7/5號收到法院的傳票,7/19號開庭



樓主的原文沒分段,不好閱讀,在此幫您分段一下↑

我想你有錯的話也只是認養人的資訊沒先給同學妹妹知道而已,我知道現在很多人送養狗還要認養人錢多住家環境好,還要認養人切結同意書,萬一狗沒給他照顧好或是走失或死掉就要賠撿狗的人幾萬元不等的罰款,不知道樓主同學妹妹是不是做這樣的打算,不然其實幹麻那麼生氣呢?

另外,內文提到獸醫院有監視器可以報警抓你,還要你把狗送回動物醫院,是因為你在動物醫院上班嗎?或你家就是開動物醫院的?(會是這樣才要告嗎?)

4/30都好久的事了,狗也帶走很久了,理應早就氣消撤告了才是呀...

若樓主講的一切屬實....,既然她都告妳了,妳就反告回去吧,看誰要先道歉。

為了一條撿來的狗,只因為認養的人不是自己挑的,就執意告上法庭讓幫忙協助送養的好心人難堪有案底,我覺得這種人的心態很可怕,姐姐的好朋友好同學不如一條狗?

我支持妳可以反告就告回去,一些愛幫助狗撿狗送狗的人名聲都在無形中被人搞臭,就是像這樣的人害的!!

為了流浪狗上法院浪費國家社會資源,人家又沒有虐狗打狗,說好了狗要給人養又收回,給好心想認養的人丟臉讓人難堪,好心幫忙協助送養最後被撿狗的人告上法院?真的很差勁,只能說樓主你太好心,要是別人早就找記者,讓這家人上電視報紙了。

還是說,有其他的部份樓主沒有講的?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真的好倒楣,遇到這種人.
如果完全如你說,應該是侵占不成立.
盡量蒐集有利自己證據,
並強調本身無侵占之意圖,
且沒有獲利.


她要告樓主侵占必須證明狗身上有晶片,
晶片上的飼主登記是他本人
=>撿來的狗,所以她不是飼主.
=>非飼主不能提侵占.

還有樓主,po文沒標點,沒分段沒關係.
你如果有給法官的文件,
沒標點,沒分段,
你會吃大虧.



謝謝小拔兔

1.我送養小動物幾乎都是找身邊的親朋好友,不會大意的把小生命送到完全沒相關的人手上,而且從頭到尾同學完全沒提說要做切結書或是要親審飼主,只有說她妹要求一定要結紮跟植晶片 費用她們會出,所以當時從動物醫院領出來時還以為她們是把狗寄在醫院也做了結紮。

2.5月3號把狗送回去醫院後接到警察電話,就直接就先去做筆錄,警察說她是5月2號晚上去警局報警說我侵佔,也說是這是刑事不能徹告

3.因為她把狗寄放在醫院,4月30號是經過她同意也支會醫院讓我把狗領走的

4.4月30從動物醫院帶狗回來,當晚上妹妹同事帶回去跟她家的狗磨合。
5月1日下午退回來因為兩隻不合而且這隻狗還咬傷妹妹同事家的狗。暫放在媽媽店裏。
5月2號一早送貨先生說要養,媽媽就讓他帶走了,當天被她妹電話番到我沒辦法上班只好先關機,也跟同學在臉書上說,我一定儘速把狗要回來但是要給我時間。
5月3號早上同學妹妹打來我跟她說狗下午會回來等回來我再請你姊姊來帶
她說:「你憑什麼叫我姊去帶」。
我說:「昨天是你姊說狗回來跟她說她會來帶」
她說:「你哪裡接走的給我送回哪裡,你什麼時候給我送回來」
我說:「牠午會送回來,要我送回去也晚上了呀!」
她說:「你幾點送回來」
我說:「最快也要8~9點吧!」
她說:「動物醫院9點休息,你最好給我趕在9點以前送回來,不然我就報警抓你」

等下午狗送回當晚我7點50分左右送回動物醫院,8點多接到警局電話9點不到就進警局做筆錄,一問警察說她5月2日號就已經去她們那邊的警局報案。

整件事過程真的就是這麼簡單,沒有隱瞞跟挑自己對的部分說,況且我住台北市她們在桃園,而且我沒車這一來一往都得請有車的朋友抽空幫忙,要不是真當她是好朋友我才不會這樣舟車勞頓還得麻煩人家。

跟同學專科2年至今這麼些年的交情說真的為了這點雞毛蒜皮的小事要撕破臉,我很難過。我一直覺得是她們姊妹自己溝通上有問題, 因為 同學自己本身也有在幫忙送養。

她妹幼稚的浪費法律資源是她的事,這年頭太多這種青番動不動就拿法律來嚇人、恐嚇人,我不想隨她起舞進而浪費社會資源,不過看7月14號的開庭她們的態度(雖然我想也不會好到哪去),有必須該反擊我還是會反擊。
我狠狠地摔了一跤, 跌在雨天的泥濘中, 我看愛情太重, 所以失去平衡, 其實,他比想像中輕的太多…

找死的兔崽子 wrote:
5月2號一早送貨先生說要養,媽媽就讓他帶走了,當天被她妹電話番到我沒辦法上班只好先關機,也跟同學在臉書上說,我一定儘速把狗要回來但是要給我時間。


5/2是關鍵點,你直接關機惹毛了她.
應該直接用簡訊回覆現在沒空,儘速把狗要回來但是要給我時間,再關機.
你在同學臉書上的回覆,不要刪掉.
自己再用print screen 另存到小畫家.
這要當作"沒有意圖侵占"的證物.
標示一下
記得回報啊
真想知道這樣的青番的下場
恩恩~對阿~所有的信件往來對話全部都要留底並且高清列印,
電話記錄也要備著,
動物醫院進出記錄也留一份。

真的很莫名其妙耶~"~
沒辦法呀!!我是做總機的!!公司就我一個總機,我哪有辦法讓她一直吵。
而且我在電話裡也有跟同學妹妹說,我會請他送回來,但是要給我時間,領走的送貨先生好像是住蘆洲,就算我可以連絡上人,也沒辦法馬上送回吧!!她就一直番說不行你馬上送回來。

是呀!!所以我有先把臉書的對話紀錄另存。狗送回醫院時也要醫生開張領據給我,可是醫生說她們沒有這種東西,沒辦法 只好請醫生跟狗一起 用手機拍了兩張合照做為送回的證明。
我狠狠地摔了一跤, 跌在雨天的泥濘中, 我看愛情太重, 所以失去平衡, 其實,他比想像中輕的太多…

這個"妹妹",日子過的真的太好了.

為了這種事,浪費不必要的社會資源.

------------------
又見到公主病患者:
這世上,怎麼可能所有的事情,都會順著她的思維邏輯走下去呢?
碰到不如意/不順心的事,脾氣就火暴起來.
這種公主請到時一定要告她誣告

不給她教訓是不行的

找死的兔崽子 wrote:
前些日子接到同學打電...(恕刪)

只能說樓主好心被雷親,希望樓主能夠安然渡過也記得上來分享後續情形~
  • 1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