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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貓愈來愈誇張了

紅外線偵測驅狗器驅貓器,不過要一千多。
我只想過拿水槍,在沒傷害他的情況下打他...
因為過陣子,家附近真的就冒出了好多小貓~"~
有一次剛好經過一窩小貓身邊(他們在屋簷上),我看他們,牠們也看我。
一堆小腦袋......
雖然超可愛,但是...
像最近老是有一隻走散的,一直喵,一直喵。
開窗他就跑,關窗他就喵。
雖然後來貓媽媽來把它叼走了,但也夠吵的了.........

Acounting wrote:
很簡單,你只要去市場...(恕刪)


你的發言令人反感
虎班喵喵 wrote:
你的發言令人反感...(恕刪)


什麼叫反感??你很有愛心幹麻不把全台灣的野貓帶回家養!!




台灣社會有種病態!!自稱自己愛小動物,結果寵物生病無能力醫冶時,就把牠丟到路口,或著放在獸醫店的

門口,這種就叫做有愛心嗎?這種做作應該會下十八層地獄!!

Acounting wrote:
什麼叫反感??你很有...(恕刪)


要不要餵野貓或亂丟小貓到路口或放在獸醫店的作法是對或錯,
每個人的見解不同,我遵重每個人的見解。

但是那種刻意用老鼠藥或農藥去毒貓的人,我非常反感,
也鄙視你的這種發言。
Acounting wrote:
什麼叫反感??你很有...(恕刪)


1.樓主的困擾的確是另人頭痛。

2•尊重各種生命,保護動物的人並沒有特別強調自己多有愛心,相反的是,你才是地球與人類社會的隱憂。
因為,反正只要你一覺得不順心,動不動就毒死。

3•自以為是的想法,即使有財產制度,土地不是人類私有,大家應盡可能的互相共存,自私的人,像你,越多,對大環境越不好。而且,這類自私的人典型代表,就是會牽拖其他看起來類似的事,來支持自己自私的言論。歷史上的悲劇,大多是這樣開始的。


4•或許將來會有高等高大的外星人來地球,到你家,說你比我弱,所以你沒有生存權。希望到時候,別上來哭。

Acounting wrote:
很簡單,你只要去市場買一點肉,不用太多,把老鼠藥磨成粉均均塗在肉層上,或著更高級一點買無味無色

的農藥,把肉浸泡在裡面一小時,就足以可以毒死牠

這個方法很好用,接下來可能會有白痴自稱自己是愛動物跳出來喊:沒良心!

要是喊著自己愛動物的人,可以發揮你/妳的”良心””把野貓野狗帶回家養,少在這裡講一堆垃圾發言...(恕刪)


你這種人才令人反感

請少說垃圾言論
捕捉動物,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下列方法:
一、爆裂物。
二、毒物。
三、電氣。
四、腐蝕性物質。
五、麻醉槍以外之其他種類槍械。
六、獸鋏。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方法。

對動物不得有下列之行為:
一、以直接、間接賭博、娛樂、營業、宣傳或其他不當目的,進行動物之
間或人與動物間之搏鬥。
二、以直接、間接賭博為目的,利用動物進行競技行為。
三、以直接、間接賭博或其他不當目的,而有虐待動物之情事,進行動物
交換或贈與。
四、於運輸、拍賣、繫留等過程中,使用暴力、不當電擊等方式驅趕動物
,或以刀具等具傷害性方式標記。
五、於屠宰場內,經濟動物未經人道昏厥,予以灌水、灌食、綑綁、拋投
、丟擲、切割及放血。
六、其他有害社會善良風俗之行為。

請樓主注意自己的言論....不要隨便教唆他人犯罪

令人反感的發言, 跟不讓導盲犬上公車的怨婦一樣討厭
Acounting wrote:
是非對錯會不會懂不懂...(恕刪)

Acounting wrote:
請搞清楚,社會的毒瘤才是棄養寵物的人!!(恕刪)


不不,其實你才是。
那些你說的人,固然也是不可取。
但你比他們更糟。

如果你多讀一些歷史,你會發現,當初日本帝國,希特勒厥起,之所以成立,支持的民眾的想法和你本質上是一樣。

Acounting wrote:
今天隨便你們怎麼講!!我又沒差!..
我對妨害名譽這條刑法可專業了!!要玩我絕對陪你玩到底!!(恕刪)





對真正為大環境努力的大多數人來說,讓地球生命永續,與和平,當然有差。
自私自利的人當然沒差,
所以,我才說,事實上你對大環境而言比較危險。

恩,這類人的典型,就是動不動,要與人鬥爭,表示自己很行,完全符合。


如果你朋友有養狗

請你朋友帶狗來,撒泡尿

野貓一聞到狗尿味,會很識相離開....

以尿制尿!!!

真實的世界,我用真名說假話。 網路的世界,我用假名說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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