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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27 #318樓更新 [徵求]2012/2/11四號公園暴力事件影片+目擊者

現在各說各話了

不過這樣把人的隱私直接公佈出來,真的非常不可取

希望知道真相到底是什麼
依據動保法29條之三無成年人伴同或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使具攻擊性寵物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 場所者。 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或 三十二條令飼主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逕行沒入其動物

再來在FB的文字可能涉及誹謗

之後的惡意公不他人個資

整個下來可能罰金加上刑責可能也不少

但我也要批評農委會與新北市政府 就是沒能執行公權力才是造成整事件的根源
警察不會管這種無名氣的老百性八

如果今天換成茉樹代
可能整個情況又不一樣了

只能說警察辦案有大小眼,大家摸摸鼻子回家就算了
我覺得四號公園遲早會禁狗耶!假日去真的超像寵物公園的,都是狗
而且大部分的飼主是不會繫上牽繩的,前幾天去還聽到有路人在抱怨狗太多之類的
不過話說回來,樓主遇到的人也很惡劣動手就算了還公布別人個資
雖然不知道真相到底是怎樣,不過絕對是譴責暴力行為!
實在太令人生氣了

他都敢PO出來

準備提告吧!!

gowithflow wrote:
各位毛小孩的拔拔和麻...(恕刪)

打電話給記者先生、小姐,讓它們上報吧,
遛狗不牽繩態度還這麼差.....
板大一定要讓這位Galaxy男付出代價

他在FB社團的發言已經涉及毀謗(把你跟MA並提......)

然後下面一堆跟著起舞的也有公然侮辱的文字出現

大大一定要保衛自己的名譽

別人那些侮辱毀謗你的人逍遙法外

建議先把FB社團的發言全數存證

找個蘋果記者+好律師

Good luck & keep us posted......

gowithflow wrote:
我們在柴犬界是有社團的,我要把你的照片放上去...(恕刪)


養隻狗也要比勢力...無言阿

有些人仗勢(人仗狗勢)的想法真是令人驚訝..
感覺現在四號公園的假日是狗比人多,帶小朋友去都有點怕怕的....
感覺那位G先生是那種靠勢又很自以為的那種人
樓主說的那位A女不會是剛好長的很中性化的模樣吧?



黑貓白貓,可以抓老鼠的就是好貓.不過我還是比較喜歡橘子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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