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是吃定你不會丟棄貓,也不會用動保法告他,也不會報警抓他,才有肆無恐的故意遺忘!你真的痛恨這種行徑就把他們抓出來告到底,之後大家就會直接丟在馬路上不會丟到你店裡了,更簡單的做法是直接把貓丟到馬路上,這樣以後大家知道反正結果相同,也不會再浪費一天的住宿費了。如果每個丟到你店裡的你都幫他們善後,也沒有懲罰他們,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把貓丟到你店裡。或是你可以考慮收保證金,逾期失聯的就沒收保證金,算是你幫他們善後的費用。
DenonLin wrote:一對男女進到[貓巷十九] 表示貓咪-糖糖 要住宿一天,不過次日並未來接走糖糖,而了無音訊。 怎麼有這種主人啊???!!!用力轉~努力轉~一定要讓這對男女出來負責!!!但話說就算他們出面把貓接回也很難相信他們會好好的對待糖糖只能先把他們找出來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