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街友 wrote:高速公路上面時速10...(恕刪) 高速公路上面,時速100進行中。有個人從護欄邊跑進來,你會......?即便你沒有任何責任(因為人不該出現在高速公路上)也不會因為怕後方追撞而毫不猶豫的撞死他吧。那為何不能以同樣心態的對待其他生命呢?
Mr Jim wrote:不論是人是狗,都應該...(恕刪) 喔!!!受教了~那我下次遇到非人動物還是在別無選擇的情況撞下去好了!畢竟「被害狗」家屬告我和「被害人」家屬告我,我比較怕「被害人」家屬那蚊子蝴蝶青蛙蛇怎麼不見有人幫他們說「對生命的尊重」?我就不相信,那個開車的手上不掛著幾十條性命~對愚蠢不守規矩的動物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另外啊~對於說說這種話的人「若我可以選擇,我寧願撞那些自私的人,也不撞狗!」要是真事到臨頭記得一定要做對的選擇喔!如果真的已經做過這件事,再來說會比較有說服力~開箱個「過失致人於死」的前科看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