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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流浪貓狗的唯一辦法就是嚴刑峻法的管理“愛貓人士”和“愛狗人士”

HEAVENLINK wrote:
在國外,寵物可進百貨公司,商家,或可上公車跟其他大眾運輸.........等等!!!...(恕刪)


如果台灣所有的飼主可以做到樓主提的第二條和第三條,相信進百貨公司,商家,上公車,搭捷運...也是指日可待

第二條:養狗人必須為狗投保“第三者責任險”,這是一個強制的“狗損保險”,用於賠付狗給他人造成的一切損失。養狗人每年為狗繳納75歐元至270歐元保險費,一旦出險,最高可獲得100萬歐元的賠償。狗肇事,小到咬壞了他人的物品,大到引發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傷亡,保險公司都先行賠付。

第三條:在露天的公共場所,狗主人必須用不長於兩米的繩子牽著狗;在室內的公共場所,牽狗繩不能長於1米。嚴禁狗進入兒童遊戲場、休閒草坪、游泳池等一切標明“狗不得入內”的場所。在公共場所對狗看管不力的,要被罰款1萬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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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常要求寵物權利、福利要參照國外嗎?
一提到飼主該盡的責任、義務也參照國外,那些人就噤聲了。
+1

對曾經住過德國在台灣也有隻老狗的我,強烈的贊成應該比照德國收費跟處罰.

也許一開始會有大量棄養潮的陣痛期,但陣痛期過了之後,養貓狗的人士就真的會把"養寵物"當成認真的事情來對待.

在德國,雖然狗的福利很好,不管大眾運輸系統,百貨公司,餐廳等等狗都可以進去,但相對的主人所付出的也很多.

每隻狗都訓練有素,不亂跑不亂叫,不隨地上廁所.

每個主人都要花很多時間溜狗,也常常看到主人用載嬰兒的腳踏拖車載狗狗出門買菜.

他們是真的把狗當做家裡的成員來對待,所以相對的付出跟教養也多.

台灣離這步真的還很遠.....希望大家一起加油!

p.s 我也是飼主,希望大家不要覺得所有的飼主都只想享受福利不願付出,謝謝 ^^
A RICHGUY wrote:
流浪貓狗是怎來的?

想也知道,是養貓跟養狗人士(曾經的"愛貓人士"和"愛狗人士")丟掉的,

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

就要嚴刑峻法的好好管理"愛貓人士"和"愛狗人士",

現在臺灣的法律太鬆了,

晶片也沒有強制執行、貓狗走失了主人也沒責任、丟貓丟狗一點事情也沒有,

這樣就是流浪貓狗的來源,

真正愛狗就要像德國一樣搞,

以下是從網絡上找到的部分德國的養狗的法律(有錯誤請網友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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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養狗人養的狗以兩隻為限,必須繳納「狗稅」。在柏林,養第一隻狗每年交120歐元,養第二隻再交180歐元(警犬、導盲犬除外)。這裡的「養狗人」,上至政府首腦,下至勞苦大眾,無一例外。不交稅偷著養狗的,或養狗未及時申報納稅的,要被罰款1萬歐元。

  第二條:養狗人必須為狗投保「第三者責任險」,這是一個強制的「狗損保險」,用於賠付狗給他人造成的一切損失。養狗人每年為狗繳納75歐元至270歐元保險費,一旦出險,最高可獲得100萬歐元的賠償。狗肇事,小到咬壞了他人的物品,大到引發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傷亡,保險公司都先行賠付。

  第三條:在露天的公共場所,狗主人必須用不長於兩米的繩子牽著狗;在室內的公共場所,牽狗繩不能長於1米。嚴禁狗進入兒童遊戲場、休閒草坪、游泳池等一切標明「狗不得入內」的場所。在公共場所對狗看管不力的,要被罰款1萬歐元。

  第四條:只有擁有獨立住宅的人才能養「危險性」的狗,且房屋周邊要懸掛警示標誌。嚴禁在公寓樓、多家居住的住宅樓裡養「危險性」狗。這種狗出門必須佩戴 「審批標誌」、口罩,狗主人要攜帶養狗資格證明備檢查。不採取安全措施就帶「危險性」狗上街的,要被罰款5萬歐元。不申報,私自餵養、出售、訓練「危險性」狗的,要被罰款5萬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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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沒有?看到沒有?

"不交稅偷著養狗的,或養狗未及時申報納稅的,要被罰款1萬歐元"

「養狗人必須為狗投保「第三者責任險」,這是一個強制的「狗損保險」,用於賠付狗給他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不申報,私自餵養、出售、訓練「危險性」狗的,要被罰款5萬歐元」

「在公共場所對狗看管不力的,要被罰款1萬歐元」

以後來希望臺灣有類似的法律,

貓狗走失的,罰款交完了,才能發佈協尋貓狗的文章,

小貓小狗出生沒申報,直接送來送去的,全部報警法辦。



開板提到的四點都是"養狗(或寵物)時"所需要承擔的責任

哪裡有提到狗(或寵物)走失要罰款!?

這樣就夠嗎?
看到所有些所謂的愛狗人士餵食流浪狗
問題這些狗又沒結紮, 結果流浪狗越生越多
真不知道是解決問題還是製造問題
上海市養狗須知:

★本市實行養犬許可證制度,養犬必須經過批准,沒有經過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養犬,不得繁殖,不得銷售。

★本市對飼養犬類實行數量控制,縣、鄉(鎮)實行養犬總量控制。 經批准的准養犬,市區需到公安局治安部門,農村到鄉、鎮人民政府犬管部門領取“養犬許可證”,在准養犬頸部佩戴由市公安局統一製作的圈、牌,並接受一年一度的狂犬病疫苗注射。 准養證遺失者,應在7天內報犬管部門申請補辦手續。

★批准養犬犬主,必須每年一次辦理審、驗證手續,並繳納規定的犬類管理費、保險費和防疫費共2000元人民幣。

★准養犬必須圈養或拴養,不准攜帶犬類進入道路、廣場和其他公共場所,禁止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犬類不准上市買賣、轉讓、贈送。 犬類死亡、宰殺和失踪須到犬管部門註銷。

★因犬類領證、檢疫、免疫接種、診療,而攜犬進入道路、廣場和其他公共場所的,應束以犬鏈,並採取防止犬類咬傷他人的措施。 犬便溺的,由攜犬者立即予以清除。

★犬類咬傷他人,其飼養者必須立即將被害者送至醫療衛生機構接受診治。 犬主負責醫藥費並賠償有關損失。
+1 有些規範真的因該強制執行

不過 當政府要頒布這項法律的時候

會不會造成更多寵物沒植晶片的飼主棄養

必盡現在有錢的有錢的跟啥一樣

沒錢的沒錢的跟啥一樣
火星阿呆 wrote:
不僅僅疫苗加倍,連進出公共場所,只要有收門票的地方,都應該加收寵物入場票...(恕刪)


上週五去黃金博物園區
就無法帶我家狗狗去走走
因為館內是無法帶狗的

如果這個方案可行
對我是ok
付點費用可以讓我&我的狗狗一起進到
有收門票的公共場所
倒是不錯

另外強制險,也不錯
幾年前,還有產險公司提出寵物相關保險
現在好像也沒看到了

其實我認為台灣就是罰的不夠重
看看交通,環保...各種問題,
如果所有的罰款尾數通通再加二個"0"
原來600變60000
就算執法比較鬆
被抓到一次就夠受了




A RICHGUY wrote:
流浪貓狗是怎來的?想...(恕刪)


德國這種完善的寵物管理法規,才是真正能解決流浪狗和製造髒亂,造成他人受傷的

解決辦法!
BatMob wrote:
上海市養狗須知:★本...(恕刪)


這只是規定啦!

有多少飼主有遵守呢 ?

到大陸寵物論譚去看看吧!

有多少飼主是遵守以上的規定的呢 ?

出門溜狗不繫狗鍊,狗狗嚇到他人,白怪他人大驚小怪的大有人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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