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國家元首最愛講的"一切依法行政"小綠媽 wrote:若沒人承擔就又是全民買單 撲殺或收容? 有沒有人承擔都是全民買單TNR就比較人道嗎?我個人不這樣認為小綠媽 wrote:所以除了TNR外 法規也很重要 遺棄無論善意或惡意只要沒結紮就都會造成流浪“貓狗“的暴增 若立法可以管束飼主與繁殖販賣者 或許可立見效果 希望有昭一日在台灣可以真正見到有效的控管
小綠媽 wrote:[轉貼]http:/...(恕刪) 台灣的TNR可能最大問題就是您文章寫到的"原地放養後由愛心照顧者繼續提供食物及照顧,並予以觀察、紀錄。"有多少做到?目前許多人講TNR 就是最後放回 其實很重要的精神是繼續提供食物及照顧,並予以觀察、紀錄就是還是要有人能來看顧不是放養就好所以會產生衝突就在此
個人認為,流浪狗絕對會對當地造成一定程度的困擾,對養的寵物也好,養來賣的經濟動物也好。當流浪狗沒有食物的時候,看到有人養的羊、雞等,一定會發動攻擊。而野性更強的狗,看到人帶狗出去溜,也是會攻擊的。板上不少人發過自己的狗被流浪狗攻擊致死的事件。TNR只能緩慢的解決流浪動物的繁殖,無法解決某些人棄養的行為,只要棄養不斷,無論政府以及全民做任何動作,都絕對無法解決流浪動物的問題,不論是TNR亦或是撲殺、認養。國外只要流浪動物威脅到居民的生活,沒有第二句話:撲殺而台灣的愛狗人士卻要維護具有攻擊性的流浪狗,讓我百思不得其解。個人覺得,直接撲殺一個地區的流浪狗,至少會換取居民一段時間的安寧,等到第二批流浪狗進駐後在抓去撲殺,只要撲殺的速度大於棄養的速度,就可以暫緩流浪狗的繁殖速度。因為TNR也是不讓他繁殖,但是卻會增加社會成本,是要全體國民一起承擔的。既然最終目的都是要讓牠失去繁殖能力,何不快刀斬亂麻,以免結紮後的狗狗形成一股勢力,對民眾造成商傷害。
該譴責的是那些不考慮清楚自己的能力,衝動下養了寵物又棄養的人們。植晶片?沒強制性多數人不願意花這筆錢,到時候想棄養也不方便...。撲殺流浪狗,殺了一隻狗,還有千千萬萬隻狗...。根本是治標不治本的方式。政府不嚴格立法限制寵物販賣的條件和飼主應負的責任,一味擺爛。這些衝突只會一而再的發生而已。狗兒啊狗兒誰叫你們是狗不是人。
撲殺流浪狗,殺了一隻狗,還有千千萬萬隻狗...。根本是治標不治本的方式。結紮流浪狗,紮了一隻狗,還有千千萬萬隻狗,同時也是治標不至本的方式。真正治本的方式就是,要完全杜絕棄養。但這是不可能的事只要有人賣狗 有人買狗 就會有人丟狗,所以流浪動物幾乎是不可能可以解決的事情。就算歐美國家行之有年的TNR,還是無法完全杜絕流浪動物所造成的社會問題。昨天奇摩新聞有發一篇 澳洲小鎮野狗橫行 咬死人還吃屍體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24/19/1roxp.html感覺就跟銀牙傳說很像,當野狗發展到一定勢力時,對周遭的人或動物一定會造成某種程度的傷害。要根治是不可能的,不管是結紮還是撲殺。但是我們都知道斬草要除根,不然春風吹又生,撲殺至少可以換取一段時間的安寧但是結紮無法達到如此效果,只要有人持續賣狗買狗丟狗,流浪動物就不可能消失在街頭。
除非停止棄養並給家裡寵物結紮,不然TNR永遠在拔河那些TNR的義工抓貓的速度根本追不上棄養+棄養貓繁殖小貓的速度問題是不紮又不行,台灣的天氣讓貓狗幾乎一年四季都會發情,生育力驚人會結紮放養一般是不太親人的狗貓才會放養,親人的通常能送就用送的說到晶片,台灣的晶片系統各自不同,這家植了晶片下一家掃不出來抓去收容所掃不到晶片一樣七天安樂死,有些飼主就不願意去植了浪犬浪貓擾人,不是抓光牠們就算了,下一批同樣會進駐棄養或走失的寵物不結紮,一樣不斷製造更多浪貓浪狗台灣又沒有動保警察可以追查其實台灣這樣環境容易造成許多浪浪,全年發情+民眾心態+政府心態1.晶片要統一:統一規格以免走失或誤抓掃不到晶片2.晶片植入獎勵:比如說寵物植入晶片可列入所得稅扣除額來鼓勵飼主植晶片3.增加獎勵金制度:比如說檢舉虐畜或遺棄開罰後有獎金4.結紮;可採觀念宣導,街頭浪浪繼續採行TNRTNR必需長年實施,因為一隻狗可以活10幾年不能因為不斷棄養就不實施TNR,因為棄養再加上浪浪自行繁殖數量是非常驚人的TNR只是盡可能的去減少浪犬浪貓數量,真正要落實另兩個方法就是減少棄養和寵物結紮
天外小兔兔 wrote:除非停止棄養並給家裡...(恕刪) "會結紮放養一般是不太親人的狗貓才會放養,親人的通常能送就用送的"不能只是這樣看問題如果只是這樣我保證支持TNR的人依定不多不太親人的狗貓才會放養 那造成的環境問題等等是否有人能負責?若出是沒人可以負責那請問誰會同意?我贊成TNR的觀念 但要能考慮到放養處當地可能造成的問題不是結紮放養就好若只是如此 真的很難得到認同的若動保團體不能認清這事實 我想一般民眾與動保團體的衝突不可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