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錯了~我一開始看到報導也是一面倒的想指責那個志工!!但是親眼到貓咪論壇看了志工劉小姐的說詞,我很抱歉~應該聽聽雙方的說詞再來下斷言的!!如果劉小姐的說詞是正確的,那個記者就很可惡,報導不實!!那個領養人也很可惡,自己也是中途,卻犯了未將貓咪結紮的過失,並且把未曾流浪過的貓丟失!!但劉小姐訂的契約也太超過了~兩隻貓要10萬!!似乎不太合乎比例原則!!
看完兩造的說法後個人認為是這位程小姐的問題比較大特別是原來那個送養人寫的「他(指領養人程小姐)送過貓要求認養人必須結紮自己卻沒有幫貓結紮還一次掉2隻貓詭異的是他自己原本養的那隻貓沒有不見喔真的是房東丟掉的嗎?還是.......」這點讓我覺得很有意思不過很明顯的這位記者並不在乎真相反正把標題寫的聳動吸引大家進來鞭這位劉小姐他的目的也就達到了這年頭,隨便相信記者寫的鬼東西,可是連春節都會過錯日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