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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送養-沒有人愛的流浪狗 苦等不到的幸福 2~3個月大 米克斯-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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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樓主開的條件

看來是要把自己當成狗奴才

而且要是個住大宅院的有錢人,每天閒閒在家不用上班才符合





light74 wrote:
1 5 7 10 1...(恕刪)



(1)經過家人同意。

沒有經過家人同意就認養 不是會造成許多紛爭嗎

除非你爸媽有給你適度的選擇以及自由 更除非你是一個人住
否則下場一樣是讓那些狗狗變成流浪狗 或者是收容所的一員
請問 有哪裡不對的


(5)每年定時施打預防針,每個月固定除蚤、給予心絲蟲預防藥。男生必須服完兵役才能認養。

定期的藥物照顧 主要是避免一些菌黴蟲感染的機率 狗狗有了基本抗體 比較不容易生病之類的
要服兵役 除了每個禮拜的休假離營 其餘都在營區 試問 怎麼給予狗狗基本的飲食大小便的照顧
(除非家人願意幫你)

(7)過敏體質 (請在飼養前弄清楚自己身體狀況)需接受定期追蹤,我不會無故打擾。

弄清楚自己是不適合養狗狗 部要搞到最後 因為身體對狗毛過敏 就不能養 除非你找到願意領養

的人 不然是不是一樣會讓他在外頭流浪
至於適度的定期追蹤 不也只是想關心被領養的狗狗狀況如何 也是預防又再次被惡意丟棄


(10)需簽認養同意書。(若對同意書內容有疑慮可來信取閱)
同意書 雖然基本上不會具有法律效用 但只是原主人證明他所開的條件你都可以接受而做個保證

罷了

(14)不要怕口水,牠很愛舔人

有的人不喜歡動物對自己東舔西舔的 但是這是狗狗撒嬌的一種方式 樓主只是告知狗狗的習性而

已 有哪裡不對嗎

(15)牠並不是看門狗,不能拿來做看門用,也沒有防盜作用,也不會捉小偷

並不一定每隻狗狗都是會看家的 不然就不會把狗狗分類成 玩賞犬 陪伴犬
緝毒犬等等等
樓主只是告知 狗狗並不會看門 上述文章也說了 兩隻狗狗都是很乖很文靜的

(18)當牠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生病 看醫生是理所當然的吧 你生病都不會去看醫生的嗎

(20)搬家或是環境不適合 (你能適應,牠就可以適應)

搬家除非搬到的是 不能養任何寵物的住區 否則 要以這樣的理由退還或丟棄狗狗 是很好笑的

(21)藉故懷孕後,會影響家中的胎兒健康(請看電影馬利與我,他生了三個小孩,都很健康)

這點就不用我再補充說明了吧
多少個家庭 狗狗是陪伴小孩的兒童時光的你不會不知道吧

家中已經養了三隻流浪狗
實在是心有餘而力不足阿
幫忙樓主推個文
希望狗狗可以找到好主人
妮可nicol wrote:
愛心送養-班班與熊熊...(恕刪)

洋洋灑灑21條規定
比01還嚴格
犯了其中任一條要被關嗎?
這樣有約束力嗎?

light74 wrote:
1 5 7 10 14 15 18 20 21條
照樓主開的條件
看來是要把自己當成狗奴才
而且要是個住大宅院的有錢人,每天閒閒在家不用上班才符合


努力工作要加薪 wrote:
洋洋灑灑21條規定
比01還嚴格
犯了其中任一條要被關嗎?
這樣有約束力嗎?



以上那些...都不是愛狗的人會說的

這"洋洋灑灑的21條"
對尊重生命 重視承諾的人看來 合情合理 一點都不過分
樓主我支持你!!!


任何人...請在你付出承諾前確認自己是否有能力做到
不論你照顧的對象...是人 還是狗
FiFi.Hsiao wrote:
以上那些...都不是...(恕刪)



當哪天 那些人的家人把他們趕出門 輪為街友 要靠著乞討過活的時候
他們就會知道了
幫忙推
支持版大 +1

生命不是玩具,
並非讓人玩膩了就丟

想要活生生的玩具? 自己生個兒子吧! 玩膩了!...每天都有垃圾車來收


dosa2 wrote:
當哪天 那些人的家人...(恕刪)

不用等哪天! 他們己經是了!
只有被人們遺棄的那一群, 才會心靈貧乏又自私無知
那如果因為樓主的"21條規定"讓狗狗送不出去
請問你要怎麼辦呢??
我養貓
在我可能的範圍內給予貓咪最大的愛與關照

我不是你們口中的愛狗人士
我永遠不會想成為你們心裡的愛狗人士

一遇到質疑就開始咒對方被掃出家門,淪落街頭
心靈貧乏又自私無知的句子都來了

你們不能稱為愛狗人士
戀狗人士比較適合

"愛"如果是像你們這樣
那這種"愛"就太令我失望了

題外話,到政府的收容所裡面,裡面有幾百隻狗讓你挑。不用管什麼21條件。手續費繳清就可以把狗帶回家了(手續費幾百元而已)。

想要養狗的人歡迎到收容所。順便貼個網址。
http://www.topet.net/shelter_gov.htm


也祝福樓主可以找到好人家把寵物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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