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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報10.07更新)關於通報流浪狗(被攻擊),它們下場?


滷智深 wrote:
'愛心'就是通行證...(恕刪)

那我也來印一件同樣的背心好了,以後就可以騎機車暢遊河濱自行車道,最起碼被流浪狗追的時候跑得掉,在那邊騎自行車運動的真傻,又跑不贏牠們,不小心就被咬或摔車,還會被愛狗人士說活該,誰叫騎士沒事要去侵犯流浪狗的地盤(自行車道正中央)

Kenji7777 wrote:
那我也來印一件同樣...(恕刪)


這件事要是能上新聞就好了,
至少讓國人知道全台很多公園都被TNR流浪狗佔據追咬人.
支持廢除動保法,開放民眾自衛槍枝(本來就是依法可以有)吃無主狗合法化。看還有多少野狗。
一體兩面,流浪狗本來就是一直有的問題,如今你遇到也體會到了,撲殺不是真正能解決的問題況且生命都有他們存活的權利,今天遇到了再往後你也就知道結紮的重要性!
不滿你說你也是愛狗人士
人自衛弄傷狗..某團體叫你出來道歉!
狗自衛弄傷人..自認倒楣?
我能找團體賠償嗎?
帶些肉去餵,這些狗就會把你當同一國,不追你了。不可以在肉裡面偷放瀉藥喔!
通報一般來說沒用,原因很簡單,一堆愛貓愛狗人士都有兩項特徵:
三分鐘熱度(會循環)
沒有血統至少也得新品

上述不是絕對,但佔了非常多數

而這造成流浪貓狗會源源不絕的出現,抓不勝抓,而抓了之後越來越難"清理",不但不能輕易撲殺,愛貓愛狗人士又總只會嘴砲說不準殘害生命,嘴砲完了回家繼續挑有血統的新貓新狗來展現自己的愛。

於是收容所的貓狗永遠是滿載,滿到收容所的人恐怕直接要求第一線人員對街道上的貓狗視而不見,不要再自找麻煩。

要根治很簡單
1. 人民不可私養寵物
2. 收養時需登記,並繳交1萬至10萬保證金(依血統年齡等判定)
3. 未再想養時需的繳回寵物,保證金全沒收
4. 棄養抓到刑法論處(含前科)
5. 寵物若因不可抗力傷病死亡,可領回保證金
6. 寵物若壽終死亡,可領取獎勵金(皆需獸醫師開立證明)

詳細或許還要更多條,但大致這個原則就可開始根治…

不過說起來卻也很難,因為愛貓愛狗人士一定出來用各種理由反對,終歸原因是這群人就是棄養的高峰族群…
我遇到被狗追時,通常立馬下車,然後瞪視牠,牠看看我,然後就跑了。
狗的嗅覺是人類嗅覺的一萬多倍,你恐懼時,身上㑹散發一種氣味,狗聞得出來。
你恐懼了,牠膽子就大了,就㑹恣意妄為。如果你不怕牠,牠自然不敢對你(假瘋)

angus1966 wrote:
我遇到被狗追時,通...(恕刪)

沒有科學根據的偏方不要拿出來講,會害死人的。
Kenji7777 wrote:
沒有科學根據的偏方不...(恕刪)


其實我也常常這樣做耶!
其實也可以吧自己當捕狗大隊的心態。
(小狗應該會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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