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leric wrote:
幸好管委會不是決議要輪姦他
請問管委會有受內政部囑託立法媽
老實說 路邊的攤販影響程度不亞於...
好像沒有那麼多問題???
甲庫拉大大應該很高興他後繼有人......
管委會不是自己想成立就成立,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而是依「公寓大廈管理法」成立的法人。在法律授權且經過社區住戶大會決議的範圍内有制定社區內規的權力。當然,有的管理委員會會做一些超越權限或不該管的事,但不代表所有的管委會都會故搞瞎搞。
管理委員會的權利義務是受法令限制,那裏來的決議要輪個什麼東東來著的?這樣想的人會不會太高明了?
路邊的攤販關這棟樓流浪貓的議題什麼事?跳痛也別跳得那麼遠......
realeric wrote:
難怪流浪 油民啥的都被喊打喊殺
連發便當都有人要去抗議
幸好 鄉民不是立委 不然大概連遊民都要安樂死??
本來以為立委的素質已經不怎麼樣了,看了這位仁兄以後才覺得還好啊。
還好這位仁兄不是立委,連什麼喊打喊殺、安樂死都牽拖得到流浪貓餵食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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