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飛 wrote:大大您好...由於一...(恕刪) 跟是不是從防治所出來的沒關係哦~~~我是讓你通知防治所的動保員~~由他們作公告的動作~~~基本上獸醫師是沒有公權力的~~~需要由防治所這類公家單位來公告才有用~~這只是避免後續衍生得問題而已~~~我只是希望你的愛心不要到最後變成你的困擾~~有晶片在民法上就是有主物~~並不是像獸醫師說得那樣七天聯絡不上主人就可以轉讓給你~~今天如果轉讓過去之後~~原飼主出現了~~告你們侵佔~~那就麻煩了~~甚至獸醫師還有可能吃上偽造文書的官司~~因為轉讓手續上需要有原飼主簽名~~有些事情要先保護一下自己~~
jeff641125 wrote:跟是不是從防治所出來...(恕刪) Jeff說的沒錯,因為狗狗有掃出晶片、也有明確的飼主資訊,雖然一直連絡不上飼主,建議還是先向動物防治所了解處理的狀況,不然就是一定要連絡上原飼主,確定對方無法繼續飼養才開放認養,省得以後發生不必要的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