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n01154047 wrote:明鏡 wrote:你可以把自己的狗上嘴...(恕刪)謝謝,我沒甩棒,所以我帶他出去都帶伸縮陽傘,太陽來可以遮陽,下雨天可以擋雨,狗來可以擋狗@@小型犬攻擊人新聞美研究指出:臘腸狗最具攻擊性不管如何,帶狗狗出門就是一定要上牽繩,不管你的狗是乖巧是兇惡還是怎麼樣...
我已經不去林默娘公園溜狗了,到不是因為被咬。而是到林默娘公園溜狗的人越來越沒水準,到處都是狗屎,人狗這麼多還是有人臉皮厚到不像話,而我家附近的大公園最近多了好幾隻黃金/拉拉/哈士奇.....且都是沒帶鍊子,放狗到處跑到處拉,最可惡的是這些人都是騎機車來溜狗,自己都懶的走下來,狗拉完屎就載回去。我也就不再去大公園溜狗。
我家對面的停車廠最近也是被一對新狗主人不清狗屎到里長貼告示。

AI.3 wrote:
我的看法也是這樣能溝..法律是要拿來用的.(恕刪)
我覺得如果在人有受傷的情況下應該就可以構成刑事案件了!
不要生氣更不要打狗!大家法院見!!!
讓這些盤據地頭的流氓去和法官說*我的狗很乖!!*

只是該有的驗傷和蒐證記錄一定要愈完整愈好!
即使他的狗友被傳訊作證應該也知道偽證是重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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