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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華視新聞播的高雄虐狗事件

沒有啦 ... 這樣還好吧 ....

我記得我弟有一次在窗台旁邊抽煙 , 結果對面的拿BB槍在射路邊貓狗 , 再開始射車子跟路人 , 最後又射我弟 ....


你知道我弟怎麼做嗎 ?! 拿起大支的BB槍(我也搞不懂是那個型號 , 只知道可以連發的那一種) , 狂射那一個人 .... 把他打到不敢再亂對貓.狗.人.車開槍 ....




這一種爛人 , 說穿了你報警有用嗎 ? 給他一點教訓那叫剛好啦
愛狗...就請不要養狗.....
每次看到狗被穿上衣服..被狗鍊綁住..從小就被閹掉...大小便還要規定地方時間...
就覺得被人養的狗真是可憐...
好險他們沒帶著瓦斯小鋼珠槍去......
開玩笑的。

雖然暴力解決事情大部份的情況下是錯的
不過我也比較贊成給他一些教訓
動保法還不算健全
況且在司法的體制下我們也常看到一些......
不該發生的事...之類的。

不過缺點大概是動保團體的人要面臨刑法,
而高雄美術館的虐狗男是民法......
看到這則新聞,我支持他們的作法,這社會還有司法公理嗎,以暴制暴才是王道。

馬路上的狗真的很多,我也是遇到一些狗會莫名衝出想嚇唬你,我會停下車
停在原處,狠狠的瞪那些狗,狗反而會怕,只敢吠,我作勢蹲下要拿石頭丟
狗反而嚇到跑掉,這些狗作威作福的狗幾乎都是人飼養的,也沒有綁或栓起來
而流浪狗反而膽子比較小,很少攻擊人,只不過當一群流浪狗集結時
他們的膽子就變大了,小孩子最好遠離點,狗的野性是很難控制的。
私法 vs 台灣的法律
還是私法比較好
台灣的法律就算殺了一個人
都會有聖人來解救的
人命不值錢更何況動物的命呢
奇樂出來吧
免責聲明:以上言論為玩笑話,亦不代表本人真實意圖。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BB槍不是這樣玩的....

而且狗也不是這樣愛的....

兩邊都已經太超過啦...
如果動物保護團體覺得現行法律罰得太輕

那應該要串連起來去立法院替動物請命

看是否要求修法 虐狗者一律死刑

生命沒有貴賤 一命還一命
虐待動物本來就是不對的,
何況台灣法律已經有明文規定有瘧待動物事實
就一定要依法處理!
怎麼還有白丁一樣的人說用bb彈打狗不用處罰勒?
是外勞身分來的嗎?

當然,在媒體面前「處理」虐待疑犯是不好的示範
真要搞他,自然是要把他「請」到偏僻的地方
再行處理嘛!

罪證確鑿後,「以牙還牙」絕對是最公正、公平的方式。
好浪費雞蛋喔....我想應該沒人會為雞蛋說話吧.....
引領國家民族從幽暗走向光明是吾等的心願 -
hohenstaufen wrote:
好浪費雞蛋喔.......(恕刪)


可憐的雞蛋





chiang : 想當出頭鳥就要有不怕麻煩不怕死的決心,玩不起就乖一點,不要玩輸了就找人幫你,不幫你又講一些五四三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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