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我相信很多養貓、養狗的人對於這樣的規定未必不能接受,只是該不該享有福利?我想,這答案還是肯定的!若要貫徹這樣的做法,勢必要有寵物的身分系統,試想若有人飼養寵物卻又沒有給寵物身分,那麼依規定需要繳交罰金,這時如果狠下心棄養,我想流浪動物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所以凡事只有罰而沒有賞是不符合人性的!這就像非法移民,各個還是想要取得身分,為的是什麼?為的不就是能享有身為一國國民應有的權利及社會福利,即使需要繳稅、即使需要守法!因此我也贊成應該加高飼養寵物的門檻,我相信德國這樣規定除了增加飼主的責任也增加了保障!所以若有人曲解定這樣規矩的美意,認為養寵物的人就是只應負擔社會成本,那我個人認為這是他一廂情願的看法!但是說得比較簡單,真要為寵物也設立一套寵物身分系統,相信大家看過這麼長的討論串也知道這是一項艱鉅的任務;但請不要再說為什麼德國可以我們不行,就拿很多人提到的安全帽問題來講,只要不是住在大都會的人都知道,其他地方還是有很高比例的騎士不習慣騎車帶安全帽,這顯示了國人對於守法的觀念雖有卻不能完全落實。所以看到別人的長處,先反觀我們的民情,再一步一步去達成這樣不是比較有建設性嗎!?所以,回應某些人的意見,我想,我也很贊成嚴刑峻法,如果我是身在極權專制的民國前的朝代......
我本身養貓也養狗,有買來的也有路上帶回來的,所以我想我是自私的會養寵物的人,那我愛不愛動物!?我想說愛,可是樓上有人說只有我這種自私的人才會想要佔有寵物的一生,這樣只是害他不是愛她。所以對於有這樣的欲望讓我感覺慚愧,而對比那種無欲的人我想我應該汗顏,我會試著不交女友、不求口腹之慾,這樣應該就是愛了吧!?但是現階段我還是會以我認為該做的事為優先,算一算我撿過6隻貓狗回家,我的原則是只撿有品種的,然後幫他洗洗澡、帶去掃晶片(不過從沒有掃到過就是)、結紮、找新主人認養!那我有沒有破例撿過混種的!?有,不過因為賣相比較不好,所以現在是我家的寶貝!說這麼多只是讓樓主知道,我能力有限所以只能盡我所能的幫容易找到主人的寵物找到新家,相信有很多人也是默默的做著同樣的事,所以要是認為愛貓跟愛狗的人就是隨意餵養,造成流浪動物大肆繁殖,那我認為你已經一竿子打翻一艘船了!
不過,我很感冒01寵物版的生態,這裡很多發言的人感覺立場壁壘分明,一種是認為養狗就應該養可以顧家的才算狗,認為平常只要吃家裡的剩飯,又或許自認家裡的狗有靈性不像那些被當"人"的寵物狗喪失了原有的天性,知道主人會難過所以死前會離家出走,卻殊不知,他只是怕你在他,喔不,是它,身老力衰時將它吃掉。(這裡呼應一下主題,不知道把狗當家庭一份子的人跟把狗當看門用的人,誰才有比較高的機率會去為寵物投保、註冊身分!?)而另外一種就是走火入魔的在每個地方都要求以領養代替購買,我相信原本這樣的立意是良善的,但認為花錢買狗的人就十惡不赦,我想就有點太超過了。然後,每次一有類似文章就開始選邊站,接著沏磚頭,蓋大樓,拉板凳,告你喔~~~所以,很多文章我都是看看就好,有時甚至覺得要點進寵物版就壓力頗大,不過當初這篇文章發表時,看完討論串後我情緒起伏滿大的,好在後來這篇文章沉寂好一陣子沒想到最近又浮了出來,所以借用一下版面發發牢騷......
去殖了晶片也做了結札的動作
我們也會在附近的定點做餵食
然後附近的貓咪90%都是經過TNR的
幾年下來
貓咪慢慢少了
倒是狗越來越多
大便也越來越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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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別人的餵食是東西放了就跑還是會把東西收走
至少我們在餵的時候
是會回去把東西收走整理乾淨的
所以我家附近原本討厭流貓的住家也慢慢加入一起餵的行列
不過對於狗
大家都還是.....
但是,
與其用嚴刑作為懲罰或警惕,為何不考慮從教育跟觀念改變開始?
改變了他們的想法跟觀念,才有可能繼續去探討其他問題。
可惜現在的飼主多數不太負責任,飼養觀念也不正確,也不懂怎麼去教育狗,
錯誤無知的教育方法不斷流傳,
因為某些原因被拋棄的貓狗才會越來越多,
如果去訪問這些飼主為什麼不養了,他們會告訴你這隻動物有多壞,他們寧可再去抱一隻毛茸茸的幼犬重頭開始。
這樣的輪迴有意義嗎?
就好像一個媽媽放任自己小孩在賣場裡喧嘩推倒貨物,
你們會去指責這個小孩壞,還是責難這個媽媽為何不教育自己孩子要有禮貌?
要改變流浪貓狗的現況,要從飼主的教育跟觀念下手,
這是未來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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