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難過 wrote:看大家的評論,我認為想要發揮愛心,帶回家裡才是好辦法 愛心應該是帶回家飼養..並且教養規矩才對雖然我也養狗但是一堆主人帶的狗....哀應該也是主人的問題吧..有一堆狗園需要大家的捐助.不知道?
在美國,不少地方,在居住區里、在馬路邊、在街道上,從未看見過一隻流浪狗。而美國每年大約有850萬隻流浪狗。怎麼會一隻狗都沒有流浪在外頭呢?原來,美國人愛狗如愛小孩,即使各種原因必須要棄養寵物狗,也不會把狗隨便遺棄在馬路上,而是送到美國各地都會有的流浪動物收容所去收養。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life/rxj542o.html看看美國是如何處理流浪狗的
在日本街頭,你幾乎不會發現他們街上的流浪狗。因為流浪狗在日本是非常弱勢的存在,除了狠心的主人任意棄養之外,日本跟其他大部分國家倡導「以認養代替購買」觀念不一樣,日本人非常在乎狗的血統和品種,幾乎不會接收所謂的「二手」狗。所以,這些流浪狗的最終命運就是收容所。一名關注流浪狗安樂死的日本女議員指出,日本每年大約有17萬隻貓和狗遭到安樂死,而且只要被關進收容所的狗,幾乎再也沒有生還的機會。流浪狗一旦被送到這裡,壽命只有3—7天,期間如無人認領,將會被「選中」。而被選中的狗,工作人員會將它們統一關到一個籠子裡,然後餵最後的水和食物。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world/6n8xnvq.html這是日本處理流浪狗的文台灣的流浪狗是否幸福許多?之前在南投住的日本人受不了滿地狗屎逃回日本原來日本人是這樣處理流浪狗的殺....殺....殺
很多人就會產生疑問,為什麼現在很多人家裡都開始養起了狗狗,流浪狗的數量為什麼依然很多呢?主要原因是我們國內養狗成本低、程序簡單、沒有法律保護,很多人只是一時興起想養狗,養了一段時間就發現不想養了,找了各種藉口拋棄狗狗,例如忙沒時間養、懷孕不能養、分手了不想養、太麻煩了不想養、太醜了不想養、沒有想好不想養、體型太大不想養、太胖了不想養……所以流浪狗逐漸增多。另外,基於各種原因,只有少數人願意領養流浪狗,很多人寧願花錢買,所以救助站或收容所的流浪狗也不見減少。如何才能有效減少流浪狗呢?有很多網友說其實歸根到底還是因為國內動物保護法的不健全,沒有完善的法律法規約束人們養狗的行為,那麼我們一起來看看國外的法律法規是怎麼處理流浪狗的?美國流浪狗也很多,不過美國對於流浪狗的管理比國內要嚴格有效得多。美國的狗狗統統歸為社區管理,每當居民發現流浪狗之後,就會向寵物管理部門上報情況。寵物醫師會對來到寵物管理中心的流浪狗進行一系列檢查,比如體檢、注射疫苗、絕育手術。等這些處理完之後,最後再向外面進行領養。美國對於領養環節的程序是十分嚴格的,領養人必須提供自己的個人信息以及財務信息,以確保這些流浪狗不會遭受二次棄養。美國人即使因為各種原因必須要棄養寵物狗,他們也不會把狗隨便遺棄在馬路上,而是送到美國各地都會有的流浪狗收容所去收養。在德國,如果狗狗在路上20分鐘以上無人看管,路過的人就會開始幫忙找它的主人,發現棄狗者,需繳約摺合人民幣二十三萬元的巨額罰款。不僅遺棄寵物狗的代價高,購買寵物狗的代價也很高,一條拉布拉多的價格大約是人民幣14000元,昂貴的價格讓很多寵物愛好者選擇去收容所收養寵物,因此德國的寵物收容所收容率高達百分之九十瑞士是一個幾乎沒有流浪狗的國度,瑞士動物保護法規定想養狗的主人必須接受課程訓練並且還要通過考試,之後再和狗狗一起進行受訓,直到拿到飼主資格才能領養狗狗。在義大利,每個養狗者必須在狗狗的皮膚下植入一個電子晶片,政府發現有流浪狗時,就可以馬上查出它的主人,會將其監禁一年,罰款一萬歐元。在法國,如果發生棄狗現象,要被監禁51周,罰款兩萬英鎊。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雖然養寵物是個人自由,但是為了寵物們的未來著想,養寵物也需要制定些規矩。看了上述幾個國家的動物保護法,不難發現,寵物們都是有"身份",即使走丟也能被找回來,即使被拋棄也能找到拋棄的人,一旦發現有違規的,主人們將被罰款或者監禁,因此國外的流浪狗要比國內少。相信總有一天,國內的動物保護法也會逐漸完善起來,相信到時候,街上的流浪狗會大大降低,寵物們也能被法律保護著!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pet/lep9b3z.html看看人家是如何做的台灣竟是所謂的愛心人士在街頭郊外餵狗?然後狗被丟越多或繁殖越來越多造成人狗衝突,再導致毒狗事件?始作俑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