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ll1124 wrote:學生繳學費入學,個人私領域的行為不是學校的責任,軍人領人民稅款,營區屬國家公領域,執行勤務屬國家行為,虐待動物是公務嗎?誰交待的?...(恕刪) 營區屬國家公領域就可任意私人團體進入審判?拿紙牌砸當事人,但當時是值勤衛兵算不算防礙公務?真的跨到神領域了........
攝影愛好者 wrote:很好奇動保團體真的愛狗嗎?動物不是只有狗而已所以給你的答案就是 不一定對於動物保護最好的就是 從重量刑....跟美國一樣 如果還有白目 願意以身試法就去監獄裡面反省吧一堆人說嚴峻的刑法沒有效果那何必要有刑法?就是有效果才會一直存在阿 而且這樣正義才得以伸張 之前龍王鯛被殺,那些動保有出面嗎?
jill1124 wrote:我已經教你們很多基...(恕刪) 01的網友或許筆下都不太留情,但,真的!不懂可以問,不懂又要裝懂,被"炮"就真的是自找的!國家的法令條文,不是用你自己的"神邏輯"瞎掰就可呼巄過去的,我不得不承認,整棟樓的網友和你都是活在不同"時空"的人,我們認為1+1=2,你卻連什麼是"1"?什麼是"2"都不知道?所以的確是徹底被你打敗了!跟你再多的回應也真的是浪費時間而已!....所幸,從這兩天輿論及民意的反彈中,我們看到了!絕大多數的國民是有良知和理智的,對於"妖魔化"的"動保團體"表達了不滿與唾棄的聲音!.....經此事件,我相信這些"動保團體"會被不齒的人民所淘汰!只是希望不要連累到無辜的"毛小孩"們才好!........
咪芮哆 wrote:營區屬國家公領域就可...(恕刪) 任意進入營區就要被槍斃了,事前是因議員會同主管機關前去調查,軍方未尊重主管機關之調查權,才引發民眾抗議,幾經交涉軍方才請民眾派出代表,由軍方請進去溝通彼此的看法,並聽取建言的,人民對軍管不熟,建言或許難行,但這由軍方定奪,
jill1124 wrote:假設性的事情隨便你...(恕刪)軍人想要受人尊重,最好是自己多做一些值得人家尊重的事,都少將了心靈不能太脆弱,是被敬禮敬太久了犯錯也不容人指責? 同樣的邏輯套在動保團體身上吧!對部分動保人士的過度言行不懂得道歉,只會在那裡坦護。動保團體?咳...對不起,我只想吐一口痰~
喬治奇摩 wrote:同樣的邏輯套在動保團...(恕刪) 我想這是隨便你的,因為他們存在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討你歡心,也不是為了照顧你的感受,詭異的是,下次國會在討論動保相關議案的時候,這些你們憎恨的,但該出現的面孔一樣會被請入會場,決定國家政策,
一樣的笑容 wrote:2016-07-01 12:36 by 一樣的笑容虐待動物是士兵個人行為有上級下令叫那幾個士兵虐待動物嗎?為何會是公務?還誰交代的?沒想到除了神邏輯和自己查之外竹竿接菜刀的能力也無人能及有人看得懂他在講什麼嗎??? 依照他的私領域公領域邏輯那政府官員有人收賄或是做錯事,總統要下台。要無限上綱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