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utachun wrote:
1.您錄影若不真的去告他 , 那你是錄心酸的嗎?
2.您跟這種廢物講那麼多也不會有結論的,要嘛就直接砍死他的狗!要告再來告!
3.有什麼好理論的?直接開扁下去,通常像這種人我不會讓他說超過五句就開扁!
1. 錄影保留證據, 代表對方是有意圖要傷害(咬死)我家的狗 (甚至是我)
而且我是光明正大的亮出來錄影, 而非警察提議的用錄音筆偷偷錄
2. 砍死不是你說砍, 我就能砍的, 你不怕被告, 但是我怕
我沒有錢沒有閒, 不像 01 許多人可以說告就告, 可以有錢找律師
除非是在自衛狀態之下, 不然我絕不攻擊對方的狗
3. 前述同2, 砍死狗賠錢了事, 罪責較輕, 但是扁人就不一樣了....我不想把我的格調弄得跟對方相同
補充:
今天上午對方大概感受到街坊鄰居間的壓力, 主動向我示好了
只是這不代表我勝利了
流血的是我家的狗, 心情受創兼擔憂害怕的是我太太
哪有什麼勝利可言
我純粹是希望不要再發生下一次
之前其他鄰居的狗被咬, 都吞了下去
此事既然也降臨到我身上, 有辦法解決就解決, 把這款事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