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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水準的飼主出門蹓狗請自備水壺沖尿?


潘達 wrote:
看唄~~~~還怪別人對寵物不友善?是誰造成的?

第一,別的養狗人真的是自備水壺,是你自己沒做到,怪別人啊?

第二,撿狗大便是養狗的人本來就該做的事,你不想做就別養狗。別把責任推給狗和別人!

第三,你罵的那一句,代表了你的水準,別怪別人醬子看你炮你!

衝著你罵的那句話回報了,是我幹的~~~~


誰叫你回報的!??
要留下證據讓大家知道台灣養狗人的素質,這樣政府才會禁止養狗。
水準不夠還罵人,請砲轟!
水準不夠還罵人,請砲轟!
水準不夠還罵人,請砲轟!
水準不夠還罵人,請砲轟!
水準不夠還罵人,請砲轟!

mac-chu wrote:
水準不夠還罵人,請砲轟!
水準不夠還罵人,請砲轟!
水準不夠還罵人,請砲轟!
水準不夠還罵人,請砲轟!
水準不夠還罵人,請砲轟!



說得沒錯
就是水準不夠才罵人

PS.讓你砲






小心惡犬
小心惡犬
小心惡犬
小心惡犬
小心惡犬
pp640517 wrote:
樓主已經道歉了

他也知道以後該怎麼做了

很多事是不知道怎麼處理而已

有其他狗友提出建議跟改善做法了

別炮了吧~

的饒人處且饒人

總比還在嘴硬越凹越離譜那種飼主好


你上來發文就是要聽大家的建議與意見
畢竟本來就是你錯在先
可能後面看的人沒把整篇文章看完,不曉得你已經說會改進了
才繼續砲你,也是有人替你說話阿
本來也替你高興想說知錯能改,聽聽大家的意見
做一個有公德心的好飼主
但看了你後面的回文還用那麼難聽的話罵人
實在是

ken251dkm wrote:
今天早上我帶著狗便袋...(恕刪)




基本資料註冊日期: 2010-10-24
登入日期: 2011-10-24


剛好滿一週年


發個文被砲轟

週年慶嗎?
禁止養狗 不如禁止 臨時停車
ethanp wrote:
誰叫你回報的!??要...(恕刪)
to:mac-chu

版權所有 翻印必究

這句話有聽過嗎

你侵害我的著作權

侵害別人的著作權

是違法的

你未經授權

盜用我的照片

我已經回報系統

這次就不追究

你如果再犯

我一定告你


ps1.我的狗很可愛吧

ps2.【著作權】網路盜用照片,違法!
http://www.chaohsin.com/wordtext.asp?gid=293

ps3.★照片在創作完成時,依著作權法第10條規定取得著作權為同法第5條第1項第5款之攝影著作,此時作者即享有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照片,已侵害下列權利:
1.著作人格權:未經許可公開使用他人照片,違反著作權法15條之「公開發表權」及16條之「姓名表示權」。
2.著作財產權:未經許可在DM文宣及網站上擅自重製使用他人照片,違反著作權法22條之「重製權」。

★違反上列著作權之權利救濟及刑罰:
- 著作權法88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 著作權法91條: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
- 著作權法93條:侵害著作人格權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ps4.那個喜歡幫人護貝的鄉民,還在放空什麼,快出來護貝啊

gee1108 wrote:
你上來發文就是要聽大家的建議與意見
畢竟本來就是你錯在先
可能後面看的人沒把整篇文章看完,不曉得你已經說會改進了
才繼續砲你,也是有人替你說話阿
本來也替你高興想說知錯能改,聽聽大家的意見
做一個有公德心的好飼主
但看了你後面的回文還用那麼難聽的話罵人
實在是(恕刪)



我知道啦

只是有些鄉民嘴太賤

所以忍不住....

我開玩笑的啦

我以後還是會撿狗大便

還是會乖乖沖水滴

當個有水準有素質的台灣人

好唄

小弟家住在一樓
一樓門口的花盆幾乎都有人帶狗來小便
一回遇到飼主說這樣不行
但飼主回答很妙
你不要問我
要我問家的狗狗

當時真想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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