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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社皮吃狗肉....更新.(香肉店事件已落幕)

領導 wrote:
對樓主說實在的,如果...(恕刪)


您大概言重了...敢做當然不怕惹事,但有什麼需虛心呢??不過我相信沒有一個人能不曝光,他卻偏偏選擇告訴對方就是我做的必要..呵呵~ 他罰不罰錢其實我不在意,我在意的是他不要再進行圖宰我就很開心了..(我的目的有到了),就算我不指認,光那條腿他也要交代半天..

這條法律不是普世價值+1 ,不過這是台灣... 誰能不跟法律走?? 任何事情還需要別人支持或認同才能去做,未免也太不成熟了點...
現在樓主做的事情合乎法律(動保法)合乎台灣社會主流意識(不吃狗肉),
我們有興趣是整個事件後續發展。

不是這個社會不能容下不同意見聲音,
無論你要伸張動物權平等、肉狗養殖、食狗合法抑或各社會文化落差都可,
我們都尊重不同意見,但你去拿出你的行動來,
找立委連署、去集會遊行、寫社論......
不要只會出張嘴躲在螢幕後面批評冒著安危去蒐證做事情的人。


建議樓主蒐證的影片先轉數位檔處理一下,
把你有入鏡或聲音的地方剪掉,
伸張正義很好,但也要先保護自己。

ikustiH wrote:
路上流浪狗太多了應該...(恕刪)


說的也是!!那路上流浪漢更多,你去把他們吃一吃我也會很感激您的!!
ikustiH wrote:
嗯...是狗沒帶保險...(恕刪)


大大說得非常正確~那可能要請您去跟狗宣導一下家庭計畫,順便教一下狗狗如何正確使用保險套囉~

tsushi wrote:
愛狗人士真是高尚的人...(恕刪)


您不要自以為是人就真的是萬物之靈,說不定您想當狗,狗還不屑呢!
領導 wrote:
能到人的胃里長眠,才...(恕刪)


原來大大是狗狗的同類,所以才能深知狗狗的想法。失敬失敬~
白銀 wrote:
領政府補助的人還敢這...(恕刪)


錯!錯!錯!真是千錯萬錯!!!!
"史瓦杜蘭"這位大大領的不是政府的錢,而是我們納稅人的錢!!
所以啦~他在這放屁的同時也從我們身上挖錢進他的口袋裡
路過插一下花
關於我們人類有什麼動物能吃 什麼不能吃?
先撇開動物保護法不談...

1.如果有一種動物, 你對牠好一分 牠會回應你十分。

2..如果有一種動物, 牠會愛人類 也渴望人類的愛。

3.如果有一種動物, 牠腦袋瓜裡想的 跟三至六歲的人類小孩腦袋想的事是一樣的。

4.如果有一種動物 ,跟主人失散多年 始終會想念主人。

5.如果有一種動物,若你讓牠加入你的家庭,無論發生什麼事牠都會對這家庭不離不棄。

身為人類的你
摸摸你的良心
這動物能不能吃?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就像魚翅一樣吧...

拒吃吧....
台灣的法律不全都為好人而生的

難過不在話下,真的
樓主你辦得太好了,真正的正義不是跟著受認同的正義同一個方向,
是做一件真正對,而小人會韃閥、警察束手旁觀的事
只要同時滿足以上兩個條件.......................
在國外人家會在背後說您是黑暗騎士

hey you, why so ser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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