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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狗被當成偷(7/26出庭結果更新)

你好倒楣喔,看了這篇文章後,以後看到狗在馬路亂跑我大概都會當沒看到吧,我不想當下一個倒楣鬼,好心人讓其他人去當吧。

mineq wrote:
失主是店裡的員工

他也確認他沒有讓小狗走來走去問他也不知道為什麼小狗會跑到外面去

我抱起來也有員工看到也沒人阻止

我把狗拿去還人家時被警察當現行犯

之後送去桃園地方法院檢察官還要1萬交保才能出來

這也是我不能理解的地方



樓主,你很吃虧了.
難怪會報失竊.

員工就是目擊你抱狗的證人.
簡單的講,上法庭一定要請失主幫你說才有用.

萬一失主反咬你一口,你就是偷竊,而不是侵占.

狗主人說警察建議報失竊他就這樣報?
樓主也太天真了吧
難得有個警察這麼好的替死鬼當墊背
狗主人當然跟您這樣講

如果我是警察當然想大事化小事
絕對跟狗主人講回去等消息
還要我花那麼多時間做筆錄開三聯單跟調監錄系統
當然是推掉啊

我猜想狗主人一定在警察面前是一張臉
在您面前又是另一張臉吧
狗主人面對警察應該是我的狗狗走失是世紀大案
你不依竊盜案受理我就檢舉到OOXX單位去
等到警察真的幫他找到狗了
狗主人才又想說狗找到就好
後續讓警察去傷腦筋
當然會跟樓主講是警察建議的

警察都已經受理竊盜案了
怎麼能不依竊盜案來破獲
不然破案率數字就沒那麼漂亮了啊
這種文字遊戲政府機關各部會都馬是亂搞

倒是苦了樓主
只能說上一次當學一次乖啦
我相信到了法官那一關就不起訴偵結
祝福您
在01還是嘴砲回應就好,太認真回應只會讓自己爆血管。
他們目擊的也不是我偷狗的行為

而是看到我抱狗走來走去

能証明是我抱走而沒有馬上上車

還能証明什麼?

失主幫我說才有用

這的確是這樣

綠巨老人 wrote:
狗主人說警察建議報失...(恕刪)



你的說法不無可能

我會參考看看

謝謝你的意見

因為我不確定當警察是不是看了錄影才受理





感謝樓主的分享

現在我知道了,看到疑似走失的無主狗兒,還是少管閒事免得惹禍上身

CCRen wrote:
感謝樓主的分享現在我...(恕刪)

大大不是都收容少女的,應該不會有事才對
民眾去報案,警方一定要受理阿..
不然你怎麼會被抓..警察只是負責抓人..

到時候開庭如果判不起訴的話,當初的一萬塊會還你喔
mineq wrote:
我來買東西就看到他走...(恕刪)

失主是店裡的員工?是小朋友嗎?
上班不好好上班,帶條狗去那幹嘛?
自己沒盡到當主人的責任還害樓主惹了一身腥
要是慘一點遇到恐龍法官的話,說不定還會留下前科咧
就算不想回告他,起碼也要跟他要精神上的損失吧
不是每個人都閒閒沒事等著跑法院的
看了大家林林總總的說法
我覺得下次撿到東西
先110
問如何處理
有個電話紀錄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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