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瓦杜蘭 wrote:
惹事又怕事怕他放狗咬...(恕刪)
你的文章我幫你整理一下共有
四個錯誤跟1個公開的承諾
錯誤如下
1.惹事
販售狗肉在台灣是違法的,他身為中華民國國民有權利對不法事物舉發
版主是舉發犯罪 ,理當嘉獎,你居然污衊他是惹事
2.怕事
版主拿著攝影機與手持屠刀的狗肉販打交道,你居然說他怕事
3.怕他放狗咬你嗎?
那邊應該沒狗狗了,因為都變成冷凍肉,而且你大概不知道狗很愛追咬食狗人
而且不可能咬他的,狗若聞到對方有狗的味道基本上不會攻擊
4.站出來吧
他已經站出來很久了!!
時間是2009-03-03 01:06 到 2009-03-27 19:44 站了快24天
而且具體的將購買過程拍攝下來po上網 ,也報了警,該做的都做了
承諾如下
1.我支持你
這點最重要,大家都聽到你要支持他
請你千萬別說精神支持而以,這討論版夠多了
給你一個具體一點的支持建議
例如:1捐錢購買更好的拍攝設備
2.代替版主去跟狗肉販打交道並拍下過程,你順便可以啃一碗(對你不錯吧)
3.代替版主去警局當舉證人士
4.若狗肉販上門扁版主請幫他擋個兩刀
5.若新聞不巧上了電視,你可以要求板主讓你當此案的發言人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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