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頃向銷毀,這些被培育的小貓小狗是為了賺錢為目地,你們以為會被多好的照顧嗎?只要外觀沒有太大的問題,有沒有先天疾病不重要,有沒有帶病的,只要看起來可愛,也不重要....另外問題在於執法官員願不願意教育民眾相關的知識,還是讓那些動保至上的團體有機會摧毀生態?
給各例如三天 一周看有沒有人. 團體願意負責檢疫/留置的費用. 然後寵物都植入晶片 追蹤以免事後棄養. 任何走私動物,屬於可以合法飼養的都可以適用. 如果沒有再給予安樂死. 國內的流浪動物是該救. 但到了門口的動物也是該救看看. 當然嚴懲走私更需要繼續執行. 兩者並不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