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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民族社區暴力事件


pcian wrote:
打人的人 原來也不...(恕刪)



暴力就是暴力,不要為自己暴行合理化
首先動手一定錯,這無庸置疑,就告吧!
但餵養流浪貓、流浪狗的方式到底有無問題這就值得討論,像我家公園附近就有人餵養流浪貓,以前只有一兩隻,現在流浪貓愈聚越多,我初估也有六七隻了,有愛心很好,但很多都只做一半,貓屎就算了(誰不拉屎?)。但餵養的罐頭、貓糧,餵完也不收,地上、圍牆上都有沒吃完的貓糧,一下雨就...不然就生蟲,真的很噁,難道不會造成別人困擾?(真是辛苦清潔隊員了)
我家樓下的機車坐墊三不五時也都一點一點的破洞...就是貓抓的,難道可以向那個餵貓的求償?這讓我想起之前有宗教團體到山上放生的事(如放蛇),造成生態破壞或者蛇侵入山上民宅,就是自認為做功德,但引起別人的困擾(甚至安全)怎麼辦?
我還是那句話,打人一定不對,就告吧!不過,我也覺得很奇怪,這不就是上法院解決的事,找記者要幹嘛?現代人真愛找記者~難怪媒體大多不務正業。

wongkain2001 wrote:
那不就跟鄭捷一樣,忍無可忍就可以隨意殺人嗎?

鄭捷又不是忍無可忍所以隨意殺人,拉鄭捷出來救援沒用喔。
然後,『打人不對』跟『被打活該』這兩個敘述裡,評價的對象完全不同。認為被打活該的鄉民,並沒有認為打人是對的,樓主玩滑坡別玩得這麼誇張。

老妖knight wrote:
標準人本回覆

會固定出來餵的通常家裡已經養很多隻了

看內文 餵養人稱已結紮 其實已經幫那地區減少許多浪貓的機會了

不想幫忙不用特地回文酸的 其實


這裡是公開論壇,一定會有不同的聲音

不能容納異議可以不用來的,其實

wongkain2001 wrote:
暴力就是暴力,不要為自己暴行合理化

已經有很多鄉民指出不負責任餵養浪貓的暴力本質了,樓主請不要落入了『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舆薪』的謬誤裡。
動手打人是不對,這沒有什麼好辯解的...但是你因為餵養流浪貓而影響了其他住戶的生活這就對嗎? 你門心自問光養而沒有維護整潔的人有多少?? 要是你餵養流浪貓後也能維護整潔然後又不影響鄰居生活,我想沒人會管你!! 一堆自認為有愛心的人自己爽爽餵完,屁股拍拍就走人,造成別人的捆擾,這樣就對嗎?? 最後說一句啦你不餵流浪貓,流浪貓就會死嗎?
當事人是可以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的..

不知道版主想請板上的記者給對方的報應是什麼呢?

wongkain2001 wrote:
請01上的記者大大幫忙,讓施暴者得到報應
(恕刪)

老妖knight wrote:
標準人本回覆

會固定出來餵的通常家裡已經養很多隻了

看內文 餵養人稱已結紮 其實已經幫那地區減少許多浪貓的機會了

不想幫忙不用特地回文酸的 其實



養很多隻也不差再多養幾隻

看內文!!你可以帶去結紮但不餵養,這樣減少更多浪貓
wongkain2001 wrote:
暴力就是暴力,不要為自己暴行合理化...
那不就跟鄭捷一樣,忍無可忍就可以隨意殺人嗎?(恕刪)


你不只合理化自已的暴力行為
更已到達 無視的境界

在批評別人如何對待你的時,多想想自已是如何先對待別人

= = = = =
至於 以鄭捷為例
把你只餵不養的行為與鄭捷殺人行為作連想

鄭捷如果在車上殺人時,有人可以把鄭捷打倒或殺死
我並不會覺得
當下把鄭捷打倒或殺死鄭捷的暴力行為是不對的



Function62 wrote:
什麼叫作被打也是應...(恕刪)


講這種話的最莫名其妙了,不然你不要住房子裡好了。假清高,動物就是跟人不同,如果真要那麼比,今天就是
貓去餵你,然後貓在鍵盤上辯論著你到底有沒有被TNR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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