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sunday7776 wrote:嗯不過強制險和第三責...(恕刪) 保費增加是以出險的次數為增加的依據,而並非以給付的額度為計算...所以一次出險,理賠一萬跟理賠五十萬明年增加的保費都一樣...
jrta1597 wrote:不要拼了命肖想第三責...(恕刪) 我如果是機車騎士夠聰明我一定會以第三責任理賠給事主,然後自己全權委托保險公司去出席調解庭(因為機車騎士既無人損也無車損...)..如此既可省下大量的和解時間,又可以讓事情更圓滿...因為憲法有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自由跟安全..,如果事主後來選擇的是民事訴訟的話(姑且不論告的成告不成...)..不僅該機車騎士本人到時候必須出庭,保險公司也沒有義務幫助該騎士處理了...到時候事情只是會更麻煩更大條罷了!~保險員理賠的額度只要對公司交待的過去,其他都好談!~
有撞到有碾到就是車禍了難道一定要雷殘了才可以??那要不要來分個級,多大的傷口流了多少血,才算人損??你硬要說事主沒犯公共危險罪又要騎士負賠償費有發生事故才需賠償阿就事故了,有就是有,還要凹什麼? 只要人有受傷就是人損...另外我不是要機車騎士負責賠償,我建議保險公司理賠!(這兩點的意思不一樣!~)...保險公司本來就是靠大家繳的保費賺錢的,理所當然他有接受出險的義務!~另外公共危險罪是由警方交由檢察官偵辦,並非由私人自行起訴...
說真的,我完全沒膽子讓狗子在車來車往的馬路上不上繩...去登山遠離馬路的地方我會放繩,但只要有車的地方我絕對不可能不上繩...只能說你家人真的疏忽了,而那位騎士沒錯,硬要說只有一點點道義上的歉疚吧.....狗狗RIP,有機會再養狗狗要多小心點喔...
fyl0206 wrote:我如果是機車騎士夠聰明我一定.(恕刪) 無人損也無車損,不是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為何要幫你處理?我如果是機車騎士,我一定先告飼主違反動保法第7條.再加上1元都不賠,根本就不是我的錯,是笨狗往馬路上衝,害我碾到,我為何要賠錢.
頭髮捲捲 wrote:1. 抱歉沒講清楚, 當下是家人停好車,剛把狗抱下車, 家人在鎖車門,狗在家人腳邊約2步的位置 (家就在對面)2. 狗當下是沒牽繩的 狗當下是沒牽繩的狗當下是沒牽繩的狗當下是沒牽繩的如果騎士摔車, 你就慘了可憐的狗阿 錯在主人 不在騎士
頭髮捲捲 wrote:首先先謝謝各位! 無...(恕刪) -為什麼下車不把狗抱著一隻貴賓能有多重?自己的疏忽怪到騎士頭上就是你不對了機車壓過一隻狗是真的騎士沒發現還是你翻話又不是汽車怎麼可能會沒發現有輾過狗?結論就是開版的沒顧好自己的狗是你自己的問題